入境處3.31起推網上辦理出生及死亡登記 不設每日名額上限
【出世紙/死亡證】《2023年生死登記(修訂)條例》將於明日(31日)生效。入境事務處今日(30日)公布,條例生效當日將推出全新電子服務。合資格申請人可在網上辦妥整個出生及死亡的登記程序,並經郵遞收取相關證明書,毋須親身前往登記處,每日名額不設上限。惟非自然死亡個案,則不能在網上辦理登記。此外,市民仍可沿用現有方式辦理相關登記,其登記的資格準則和費用,均維持不變。
入境處表示,《生死登記條例》第174章列明,所有在香港出生和死亡的個案,均須向生死登記官登記。修訂條例為了更新死亡登記制度,根據死亡原因來指明死亡登記責任,並將死於自然的個案辦理,由現時法定期限的24小時,延長至14日。
《修訂條例》亦免除申請人須親身前往登記處,以登記出生及死亡的要求。故由明日開始,入境處將推出網上辦理出生和死亡登記電子服務。
2月17日後出生的嬰兒可在網上辦理出生登記
由條例生效日起,若新生嬰兒的父母其中一方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便可為其婚生子女,在出生後42天內,於網上遞交辦理出生登記申請。若父母需領取出生證明書,可同時在網上一併遞交申請,並選擇透過郵遞收取出生證明書,以及在網上繳交有關費用。
換言之,在今年2月17日後出生的嬰兒,即可在網上辦理出生登記。
▼網上辦理步驟一覽▼
意外死亡不可在網上辦理死亡登記
至於網上辦理死亡登記方面,只適用於自然死亡個案,申請人須於14日內於網上遞交死亡登記。若申請人需領取死亡證明書,亦可一併在網上遞交申請,同樣可選擇透過郵遞收取,以及在網上繳交有關費用。
首席入境事務主任(證件)楊淑兒表示,意外、中毒或暴力致死等情況,要由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再通知入境處將死亡個案登記,故不適用於網上辦理死亡登記。
她亦指,據經驗所得,由於部份市民未必可立即取得家屬的死因醫學證明書,亦需要時間同時跟進喪禮安排,以及委托殯儀公司等,難以在24小時內辦理死亡登記。惟高達99%個案可在14日內完成死亡登記,故入境處作相關調整。
網上登記前須已成為智方便用戶
入境處提醒,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先登記「智方便+」,才可使用具法律效力的個人數碼簽署。申請人可透過入境處App、入境處網頁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完成整個登記程序,全程毋須親身前往登記處。
綜上所述,在網上辦理出生登記須符合4個條件。首先登記人必須為新生嬰兒的父母,合法監護人亦不符合;父母其中一方必須是持有香港永久身份證;所登記的新生嬰兒必須為婚生;已登記成為智方便用戶。
市民仍可親身到登記處辦理手續
除了網上登記外,市民仍可沿用現有方式,辦理出生或死亡登記。但所有辦理方式,其登記的資格準則和費用,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