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子入姜濤母校 母付2萬圖賄賂校長 官斥扭曲制度破壞廉潔囚4月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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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單程證來港一個月的家庭主婦,欲送兒子到MIRROR成員姜濤曾就讀的小學,惟兒子沒有通過面試,主婦涉向校長送上二萬元「捐款」,希望校方能取錄其子,校長見款感震驚並向廉署舉報。主婦早前承認行賄,今(28日)於東區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明白父母望子成龍乃普遍現象,可以理解家長希望盡量給予子女最好的安排,使他們能贏在起跑線,被告鍥而不捨為求兒子能獲心儀學位,可惜用錯了方法,並強調行賄破壞社會廉潔,剝削靠實力打拼的人,法庭必須予以正視。

被告犯案時剛取得單程證1個月

被告李君萍(45歲),被控於2022年7月18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身為公職人員的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校長勞佩珊,提供形式為2萬港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勞助其兒子取得該校2022年9月的小一學位的誘因或報酬。案情透露,被告於2022年6月取得單程證來港,距案發時只隔1個月。

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所屬的中學校網包括不少名校。(學校網頁)

▼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聯繫中學▼

鍥而不捨並曾多次與校長見面

徐官判刑時指,明白父母望子成龍乃普遍現象,家長希望在生活及學業方面盡量給予子女最好的安排,讓他們贏在起跑線,這是可以理解的。被告亦不例外,案情顯示她多次到訪學校與校長見面,鍥而不捨,目的是為兒子謀得心儀學位,可惜她用錯了方法,為了獲取第二次面試機會甚或小一學位,不惜以金錢賄賂校長。

官斥做法扭曲制度必須正視

徐官強調,賄賂公職人員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不但會破壞社會廉潔及公平競爭,造成不公,這類自私行為更會剝削依靠實力打拼上進的一群,扭曲制度,法庭必須正視。雖然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出於愚昧以及對法律的無知犯案,但這並不是犯案藉口。

涉案學校是Mirror成員姜濤的母校。 (IG:@keung_show)

被告動機明顯不過

此外,被告被捕後解釋該2萬元是捐贈學校,也只是她獲正式通知兒子未能成功考取學位後,才產生的說法。辜勿論該筆錢是捐給學校抑或是饋贈予校長,都依然是賄款,被告動機明顯不過,而且2萬元數目不少。

官著社署跟進案件

徐官引述被告親撰求情信,指她在還押期間深切反省過錯,希望法庭給予她改過自新的機會。背景報告顯示,被告一直擔起照顧家庭和7歲大兒子的責任,還押期間丈夫需要請假照顧兒子,相信此對被告及其家人造成很大衝擊。不過徐官認為,必須顧及控罪嚴重性,被告必然預計到她鋌而走險的代價,即時監禁無可避免,最終判囚4個月,另將安排社會福利署跟進其案件。

翻查資料,該校前身為軒尼詩道官立小學下午校,為MIRROR成員姜濤母校。

案件編號:ESCC15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