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兄涉36刀殺弟案 電費爭拗大打出手 被告脫謀殺但誤殺罪成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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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酒樓雜工疑因水電費問題與同住親弟毆鬥,兩兄弟其後走進房內繼續爭吵,隨後雜工手持染血生果刀步出房間,其弟倒臥血泊中,事後證實身中36刀死亡,胸腔、肋骨、大動脈等均被刺穿。雜工否認謀殺罪受審,庭上揭胞弟不滿與兄長平分水電費,曾要求以「人頭」計算,又拒收被告繳付的水電費。被告庭上自辯稱,當晚胞弟曾剪斷家中電線,更揚言要斬死他,他因受到威脅而犯案,指:「我當時唔想佢死。」陪審團今(27日)於高等法院,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脫,誤殺罪成。案件押後至周四(30日)求情及判刑。

被告卜水強(65歲,酒樓雜工)否認謀殺,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25日,在香港謀殺其胞弟卜偉根(60歲,電工,下稱胞弟)。

弟認為應以人頭計算電費

控方案情指,被告案發時與妻子黃偉岸、母親姚劉敬和胞弟同住旺角快富街某唐樓單位,住宿開支原由兩兄弟平分,但近年開始產生分歧。據黃、劉兩人的書面口供,胞弟曾稱他只得一個人,不明為何要支付被告夫婦和母親3人的電費,認為應按「人頭」計算;另胞弟妻兒亦曾住在涉案單位,後來申請到公屋後搬走,胞弟因擔心母親搶走他的房間,繼續居於該單位。

被告以為胞弟關掉電源起爭執

案發前一日,胞弟如常將一張1,414元電費單放在櫃桶上,被告留下720元現鈔,但翌日電費單被取走,只剩現鈔。被告夫婦當晚回家後,母親稱家裡停電,經胞弟維修後,只恢復客廳和胞弟睡房的電力,被告房間仍然停電。被告以為是胞弟關了電源,便與胞弟就水電費事宜口角,期間胞弟曾將被告推至飯桌。二人隨後互毆,胞弟取出椅子擊向被告頭部,被告則以玻璃煲蓋擋駕。

胞弟頸胸背多處中刀

後來兩兄弟走入胞弟的睡房,並把門關上,尚在客廳的母親和被告妻子聽到房內傳出爭吵聲,於是報警。約3分鐘後,被告手持一把染血的生果刀步出房間,胞弟則在房內倒臥血泊。被告向妻子說,胞弟拿刀刺他,他才還手斬對方。胞弟送院後證實死亡,驗屍報告顯示他身中36刀,其中致命5刀分別擊中左頸、前胸、背部,並且刺穿胸腔、肋骨、肝臟、胃部、胰臟及大動脈。

被告稱受挑釁還手

被告被捕後,警誡下透露胞弟妻兒居住涉案單位時,兩兄弟都是平分水電費,批評胞弟現時仍住在屬於母親的單位,卻要計算母親「人頭」,形容:「呢啲咁嘅人,早啲死好過遲啲死,連阿媽都唔認。」他又指,當時胞弟先用刀襲擊他,他受到挑釁才還手,並稱只斬了胞弟兩下。

自辯時強調無諗過殺死胞弟

被告庭上自辯稱,當晚胞弟曾揚言要斬死他,之後兩人各自取出生果刀互毆,形容當時情況:「亂打、亂拮、亂插…..總之亂晒籠。」胞弟隨後攬住他,被告則插對方腹部,兩人雙雙倒地。此時,他從胞弟腹部抽出刀來,但取出一半時,因血太滑,該刀再次插向胞弟。他又一度抽泣謂:「我當時唔想佢死,我從來都無諗過想佢死,呢個情況,一時衝動。」

案件編號:HCCC11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