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書院前教師涉隱瞞股東身份 誘學校採購其公司服務辦工作坊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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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0日)表示,落案起訴一名宏信書院前教師,涉隱瞞自己是一家公司股東的身份,令學校採購其公司的服務舉辦工作坊,涉款約4.8萬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2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案情指,被告劉達理現年32歲,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宏信書院前教師,案發時任教設計科。他於2021年4月被學校委派在當年6月的課外活動周舉辦一個「機械人工作坊」。於2021年5月中,他卻提議學校舉辦一個「設計-玩具及模型工匠工作坊」。他其後向學校提交兩份報價單,並建議委聘Wonder Hobbys. Limited (Wonder Hobbys)為25名學生舉辦該工作坊,因其報價為50,000元,較競爭對手低2,000元。
宏信書院其後批准該項採購,而Wonder Hobbys最終向學校收取48,000元,為24名學生舉辦該工作坊。廉署指,被告涉嫌於2021年5月18日至6月24日期間,向宏信書院校董會隱瞞他為Wonder Hobbys的董事和股東,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校委聘Wonder Hobbys舉辦上述工作坊。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並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案發時是Wonder Hobbys的董事和股東,持有該公司七成股份,但從來沒有向學校披露他在該公司的利益。
宏信書院的指引規定,如涉及採購及物料供應的職員得知其本人或家人與供應商或承辦商有任何關係,須盡早向法團校董會(校董會)作出書面申報。
廉署提醒學校應制定清晰的處理利益衝突指引及申報機制,學校人員亦應避免利益衝突,適時根據校方指引作出申報。在處理職務上隱瞞利益衝突使自己或親友從中獲利,有可能觸犯刑事罪行。若當中涉及行賄及受賄,更有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