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印傭拒絕與男僱主性交易 被罵咁錫身唔好嚟做及解約 索償18萬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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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印傭聲稱剛到埗到一名香港僱主家中,即遭到男僱主性騷擾,包括多次遊說她性交,又向她說:「好嘅工人姐姐同我生一個仔。」又指過去也有年輕女傭願收錢與他性交。印傭多次拒絕,反被男僱主斥責:「咁錫身就唔好嚟做。」印傭最後報警及向平機會投訴,但警方指未構成刑事罪行。女印傭後來被解約,因她曾投訴僱主而兩度未獲聘用。平機會今(1日)代其入稟區域法院,就印傭的感情損害及收入損失等向男僱主索償逾18萬港元。

到步首3天的一晚已遭林嗅頭髮

原告印尼籍女子,被告林銳生。入稟狀指,原告於2022年2月17日受僱並遷入林的住所,原告入住後頭3天的某一晚,她沐浴後,林突然走近並嗅她頭髮和身體,指她「好香」。原告感到震驚,事後與林溝通時都會暗中錄音。

印尼筙女原告透過平機會入稟向前僱主索償18萬元。(資料圖片)

林稱之前的女傭亦願搞嗰啲嘢

同月21日晚,林要求與原告性交稱:「我想搵到個好嘅工人姐姐同我生一個仔,同我結婚。」林又說:「(之前聘請的女傭)肯同我搞嗰啲嘢嘛,佢肯嘅,即係俾啲錢佢肯嘅。嗰陣時佢23歲。」原告受驚,明確拒絕林的要求。

首周出糧多給1千元禮物錢

一周後,林向原告支付薪水時,突然額外給予1000元,原告拒絕收下,林堅持稱只是「禮物」,不諳廣東話的原告遂要求仲介公司直接查詢林,給她額外款項的原因,獲確認款項只是「禮物」,原告最後收下款項。

林出示轉數快頁面及指著睡房

數天後(同年3月3日),林向原告展示手機「轉數快」頁面,上面寫著原告名字和600元金額。林指着手機,又指著睡房。原告搖頭拒絕,同時拿出自己手機,打算拍下林的手機屏幕,林隨即拿走手機,最終沒有轉帳給原告。

多番拒絕後林說:工人唔✕得㗎咩

林之後不斷遊說原告與他性交,如說:「諗都諗到我要啲咩啦吓話,孤男寡女係度」、「工人唔✕得㗎咩」、「就係想✕你吖嘛,想同你搞吖嘛,就係想同你做愛吖嘛…谷鬼氣呀,咁錫身就唔好嚟做」、「你肯嚟我呢度返工做嘢,諗都諗到係想同你發生關係㗎啦,你又唔係未結婚,三十幾歲人諗都諗到下嘛…見到你好靚,你個樣好靚呀」。

原告曾向印尼領事館求助

原告一直明確地拒絕林的要求,並對林說:「我哋要咁樣呀先生,知唔知呀」、「我唔開心呀,我驚呀先生」。兩天後,原告偷偷致電仲介公司和印尼領事館求助,獲建議若她無法忍受林的行為便應報警。

警察稱未構成刑事罪行

原告照辦,並向警員透露遭林性騷擾,又出示她暗中錄下的對話,亦有向平機會投訴林。警方及後告知原告,有關投訴未能構成刑事罪行,不會進一步處理。

兩名準僱主拒絕聘用原告

原告指,林的行為構成性騷擾,令她感到極為侮辱及難堪,她後來被林終止合約,頓時失去收入。雖然原告一直積極尋找新僱主,惟曾有兩名準僱主得知她曾作投訴後,均拒絕聘請她。原告要求林支付感情損害、收入賠償及懲戒性損害,合共183,513.3元。

案件編號:DCEO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