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角》導演羅俊偉 裸照迫女子當性奴及扮狗 官斥卑鄙囚10個月
曾拍攝TVB《踩過界》及ViuTV《繩角》等電視劇集的導演羅俊偉,去年與女子有性交易後,以女方的裸照威脅她當其性奴和拍片「扮狗」,更要該女子找來另一名女子一同來服侍他,否則會將裸照發布。他早前承認威脅發布私密影像,今(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涉案私密影像相當赤裸,批評被告行為卑鄙,恐嚇受害人使她就範,即使本案令被告身敗名裂,也是他自取其辱,他作為有名氣的人,理應加倍小心,而非作出此等無恥行為,判囚10個月。
被告羅俊偉(43歲)承認於2022年3月26至27日,威脅會發布X(26歲)的私密影像,意圖致使X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而X沒有對威脅會作出的發布給予同意,及不理會X是否同意威脅會作出的發布。
照片包括X跪床啜被告腳趾
案情指,X於2022年1月在夜店任兼職女郎時認識被告,二人其後在兩度在男方位黃大仙的住所內進行性交易。同年3月26日,被告向X發送2張二人性交時拍下的私密影像,其中一張拍到X的臉部有精液及有一條陰莖靠近,另一張則是X跪在床上啜被告腳趾。
要求X帶另一女子同來服侍他
被告以此威脅X要跟他的要求行事,否則會向X的同事發布該些照片。包括要X啜他腳趾、拍攝私密處照片,並要拍片表明會成為他的性奴,以及像狗一樣下跪和伸俐。此外,被告更要求X帶另一名女子服侍他,聲稱會向該名女子支付4000元。
被告稱飲醉酒無諗住發放照片
X感到害怕,擔心被告會將影像發布,故應被告要求,拍攝赤裸胸脯下體以及「扮狗」照片,並答應會找另一名女子與他性交,求他不要發布私密影像。但她後來因感憂慮,決定報警處理。被告及後被捕,稱:「我飲醉酒,冇諗住發啲裸照出去。」警方從他的手機中,起回5張X的私密照片。
辯方律師早前求情指被告工作認真,作品質素獲同業認同,亦有人在求情信形容被告:「口碑極好,行內搶手」。
案件編號:KCCC3048/2022
羅俊偉有份執導viutv電視劇《繩角》。(詳看下圖)
2017年的無綫電視劇《踩過界》,羅俊偉亦是編導之一。(詳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