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谷阿莫! 金庸告內地作家江南「同人創作」侵權求償500萬

撰文:楊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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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知名網紅谷阿莫被片商控告侵權,引發社會激烈討論「二次創作」問題。
同時知名武俠大師金庸日前控告內地作家江南侵權案,法庭也在25日開庭審理。金庸指控江南的小說《此間的少年》,內容大量引用他作品的獨創元素,要求江南賠償500萬人民幣的經濟損失。

《此間的少年》是江南早年的作品,以宋代為背景,講述了「汴京大學」裡喬峰、令狐沖、黃蓉等人的故事。早前江南本人也承認《此間的少年》中的人物姓名來自金庸作品。

《此間的少年》是江南的暢銷作品。(網上圖片)

此「同人創作」引起金庸不滿。 2016年10月金庸一紙狀書將江南告上法庭,起訴江南及三家出版發行公司侵權。金庸方面認為,江南(楊治)未經其許可,大量使用其作品的獨創性元素創作小說《此間的少年》並出版發行,嚴重侵害了他的著作權。嚴重妨礙了原告對原創作品的利用,構成不正當競爭。

金庸請求法院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停止複製、發行《此間的少年》,封存並銷毀庫存圖書;並刊登致歉聲明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0萬人民幣;

4月25日開庭直播畫面截圖。(網上圖片)

廣東廣州天河法院於4月25日上午開庭審理。本次庭審當天,金庸和江南本人未出庭,雙方均委託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庭審圍繞著《此間的少年》是否侵害原告署名權、改編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以及《此間的少年》是否藉助原告作品知名度搭便車、構成不正當競爭,原告索賠是否超出訴訟時效等焦點問題展開。

雙方律師圍繞以上問題進行了舉證質證以及法庭辯論。據媒體報導,庭審最後,原告表示願意在被告停止侵權並賠禮道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被告江南則希望在庭後與原告進行協商。法庭決定給予各方一個月的調解時長,如未能達成調解將擇日宣判。

其實一直以來,不少人都傾向相信小說中的某些武功曾經存在。這現象的「始作俑者」該是金庸先生...(網絡圖片)

「同人文」寫作要更謹慎了?

所謂的「同人文」是把某部甚至某些原創作品裡的人物放在新環境裡,加入作者自己的想法,表達新的主題。同人小說指的是利用原有的漫畫、動畫、小說、影視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節或背景設定等元素進行的二次創作小說。

其實金庸多年前就曾經表示對同人(二次創作)文的不滿,他說:「文學一定要原創,有些網民拿我小說的人物去發展自己的小說,是完全不可以的。」、「人物借用有兩種:有一種不是任何人創造的,這種人物是沒有版權的,比如乾隆皇帝、康熙皇帝;但假如是某一個作者獨創的,誰使用了就要付版權費。」

金庸還提到,周星馳在電影《功夫》用了他塑造楊過、小龍女、郭靖、黃蓉這些人物,每用一次就要付人民幣1萬元。他表示,「你是小孩子,我不來理你,要真理你的話,你已經犯法了。在香港用我小說人物的名字是要付錢的。」

在網絡文學中,「同人文」是一個比較大的題材類型。出版業界人士指出,江南和金庸都是知名作家,如果這次江南官司輸了,好多小說網站可能會考慮關掉同人這個頻道,並且不再簽「同人文」,「這個類別有消失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