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衝突|中槍「健仔」等4被告仍未有律師 案押後至4月再訊

撰文:凌子淇
出版:更新:

2019年十一國慶中槍男生「健仔」曾志健,疑與3名涉及反修例案件的少年,因缺席法庭聆訊遭發拘捕令,去年7月擬潛逃時在西貢碼頭被捕。另一名男倉務員同日被捕,涉嫌向4人提供膳食、窩藏等。5人同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案件轉介後今(21日)首次在區域法院提訊,曾志健等人透露已獲批法援,惟法援署需時處理,法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18日,期間5人繼續還押。

5名被告馮清華(24歲)、曾志健(21歲)、王愷銘(22歲)及黃姓男生(16歲)及貨倉管理員葉豪(34歲),同被控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和完成馮、曾、王及黃姓男生所提起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

被告曾志健及馮清華。(詳看下圖)

5名被告4人無律師

法官今指留意到除馮清華外,其餘4人均無律師代表,遂向曾志健等人了解情況。曾自行陳詞,表示已申請並獲批法援,但法援署尚未委派律師代表,其餘3人亦作同樣解釋。曾其後補充,現時正等候本案與其另一宗案件合併,希望押後案件。法官回應,曾需要就此事與法援署委派的律師商討,並非由他個人決定。

官盼下次提訊能答辯

至於馮今獲律師代表,律師表示需時索閱文件及法律意見,申請押後案件,並確認馮不會申請法援。控方不反對押後,法官遂將案件押後至4月18日下午再訊,並指希望屆時能夠有更明確的處理方法,包括答辯意向。5人均無保釋申請,還押候訊。

案件編號:DCCC 9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