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入稟告梁振英張炳良 指不多建公屋是錯誤的決定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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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逾20萬人居住劏房,居住環境惡劣,又上樓無期,有「長洲覆核王」之稱郭卓堅今為此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控告特首梁振英及房屋局局長炳良不多建公屋決定是錯誤,以應巿民需要,違反聯合國人權公約列明住屋是人的基本權利,要求政府多建公屋。
申請人郭卓堅今親自入稟,並在入稟狀指,香港很多人居住劏房,環境十分惡劣,巿民輪候公屋時間由3年,推遲至5至7年,但政府同時有大量盈餘,卻沒有按《基本法》第39條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規定,讓香港巿民享有應有權利,並認為特首失職,監督房屋局局長依法辦事,屬行政失當,不依承諾建屋。
案件編號:HCAL 15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