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拳手涉姦女拳手 作供未提摸胸強吻 辯方疑事主怕偷食被發現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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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女拳手疑於下班時遭男同事在店內被強姦案續審,辯方律師今午(9日)續盤問女事主X,律師質疑曾向女警透露遭強暴時曾遭強吻、摸胸,但在錄口供及庭上作證時,均未有提及,X稱因當時很害怕,不記得細節,並哽咽說:「你唔係享受緊個過程,你唔會記得佢想對你做咩嘢。」又說:「如果你記得咁清楚,你就係享受啦。」辯方向X指出,她不敢向男友講述事件,因為她害怕「偷食」被發現,X一概否認。

忘記細節因肉體傷害的記憶更大

辯方律師引述一名女警的記事冊時稱,X在報警後曾向女警稱,被告在強姦她時,曾摸其胸及強吻她,但X之後在錄取口供及在庭上作供,均沒有提及,辯方因而指出,強姦經過之所以有兩個版本,是因為事件是由X編造出來。X表示不記得有否發生過摸胸及強吻,自言當時感到很害怕,思緒集中在該如何逃跑,當時的精神狀況無法記起其他細節,X哽咽地稱:「點樣都係你肉體傷害既記憶大過細節位。」

被告陳永倫否認強姦同店工作的女拳手。(劉安琪攝)

如果記得清楚就係享受啦

辯方隨即再質疑如果X真的被強吻,X必然會在錄口供時提及,錄取口供的警員亦無要求X只講述重點。X聞言激動地稱:「你最痛苦個幾個點先你印象最深刻嗰個點!」強調她當時的重點是很害怕想逃走,又稱:「你唔係享受緊個過程,你唔會記得佢想對你做咩嘢。」又稱:「如果你記得咁清楚,你就係享受啦...就唔係畀人強姦!」

覺肉酸因怕偷食被發現

辯方之後提問X在離開酒店到見到男友,中間經過一個保安亭,期間有否想過報警,X表示當時很害怕,除了想快點見到男朋友外無法思考。辯方又提及X曾稱因感到強姦事件「肉酸」,不敢告知男友,質疑X事實上感到肉酸是因為害怕「偷食」被發現,而且X之所以要男友摸其內褲是為了向其提分手,但當時因為男友非常生氣,X才會順著男友的說法稱被強姦,X一概否認。

被告陳永倫,報稱侍應,被控於2020年5月13日在元朗,強姦X。

案件編號:HCCC1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