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飛未上傳1選舉廣告求免罰 指助理疏忽 官接納非惡意批准豁免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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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鄧飛,涉在前年參選立法會選舉時,未把一段選舉廣告片段及電子文本等放於中央平台以供查閱,他早前入稟法院,並稱只是粗心大意而非不誠實,要求豁免懲罰。高院法官高浩文今(8日)下判辭,接納鄧的選舉助理或因工作繁忙而未把影片上傳,又指鄧已上傳136個選舉廣告,僅有一段忘了,認為他無意隱藏,故批准其申請,但鄧需向律政司支付35000元訟費。

申請人鄧飛,他亦是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答辯人律政司司長。鄧因未有依規定,在指定時間内,把選舉廣告及資料的電子文本上傳中央平台以供查閱,因而要求豁免有關的規定,他亦要求免他因未依遵該規例,而引致的後果。

立法會認員鄧飛因未依時限上傳1段選舉廣告,求法庭豁免獲准。(盧翊銘攝)

助理指鄧每天見不同界別人士

法官在判辭透露,鄧的選舉代理人陳先生,已承認因疏忽而未有上傳影片,陳解釋因競選活動進行期間,鄧每天都要與不同界別的人士見面3至5次,全部都是由陳一人安排。陳至2022年1月處理選舉申報時,才發現未有上傳該一段影片,他即於同年3月將影片的DVD寄予選舉管理委員會。鄧亦在其誓章中承認他把申報的事都交陳處理,但他有責任確保從中無遺漏,並稱曾提醒陳上傳影片。

官指僅一廣告未上傳認為無惡意

法官指,律政司指鄧已將約136個選舉廣告上傳至指定平台,僅有一段片沒有。法官接納陳工作繁重而疏忽,無證據顯示他有惡意,且影片已上傳Facebook公開閱覽,顯然無意將影片隱藏,故批准鄧的申請。

案件編號:HCMP93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