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國安法後初選繼續 33被告簽署聲明 表明不顧法律後果
民主派47人士涉組織或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名不認罪被告的審訊今(7日)續,控方提及2020年3至6月期間,戴耀廷及區諾軒等人積極籌辦初選,戴又在報章等宣傳「攬炒」。惟至6月30日晚,《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戴稱他作為法律學者,保證初選無違法,結果初選繼續進行,曾在蘋果大樓舉行選舉論壇,鄒家成等3名被告期間起草了一分名為「墨落無悔 」的聲明書,表明「不顧法律後果」仍要達到初選目的,並有37人簽署,包括本案33名被告。
初選如期在7月舉行初選,選出了31名代表,包括27名被告,戴曾說:「我相信每一個參選人,佢哋都會按番喺之前協調既時候既協議...係去作出參與或者唔參與官方選舉既決定。」
戴草擬回應稱保證初選合法
控方指,《港區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晚上11時實施後,各被告當時所進行的初選計劃仍然繼續。戴於國安法生效翌日草擬了一份回應,指初選不會違反國安法第22及29條(即顛覆國家政權及勾結外國勢力罪),並特地就此向毛孟靜徵詢意見。
區諾軒指初選只是協調機制不違法
戴於2020年7月6日召開記者會,稱他作為法律學者,保證初選合法,區諾軒亦指初選只是協調機制,不會違法。民主動力則在Facebook發文,列出初選時間表、眾籌平台「GoGetFunding」或銀行轉帳細節,並招募義工。
曾國衞指初選違法後仍續辦選舉
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卻在3天後指出,組織、計劃或參與初選,都可能違反國安法,惟眾發起人仍在初選前2日開記者會,交代選舉詳情。
初選前夕,香港民意研究所被警方搜查,眾發起人開會商討初選,並發文譴責警方行動導致初選最後的準備工作延誤。
部份獲保被告今早到庭情況。(詳看下圖)
在蘋果大樓舉行選舉論壇
控方指,初選舉行前兩週,民主動力在將軍澳的蘋果大樓舉行舉行了多場選舉論壇,大部份參選人都有出席,當中更有人發表具顛覆性的言論。論壇由《蘋果日報》、《立場新聞》、《D100》及《城寨》舉辦,民主動力事後向《蘋果日報》支付30萬元製作費用。
趙家賢鍾錦麟是民主動力正副召集人
民主動力是初選的支援平台,負責招募義工、處理眾籌和準備物資等。控方指,民主動力在2002年註冊成政治組織,一直就香港事務向外國勢力尋求協助,並散佈針對香港政府的言論。有份發起初選的趙家賢和鍾錦麟,分別為民主動力召集人及副召集人;譚文豪和尹兆堅為委員會成員。上述4人早前已表明認罪。
民主動力的4名被告,4人均已表示會認罪。(詳看下圖)
網上平台為初選籌得340萬
眾籌方面,趙、鍾和律師關尚義(John J Clancey),均為民主動力銀行戶口簽署人;另透過網上平台「GoGetFunding」,替初選籌得約340萬元。款項先傳入民主動力的戶口,民主動力再支付初選開支。民主動力亦提供多項服務,包括「製作和宣傳服務」,並會向初選參選人開出發票,但不要求對方支付涉款。
聲明不顧法律後果達致初選目的
被告鄒家成,與認罪的梁晃維和張可森,一同起草了一分名為「墨落無悔 」的聲明書,控方指這是「關鍵文件」,內裡表明「不顧法律後果」仍要達到初選目的,其中兩個要項,包括若支持度跌出各區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聲明又強調,議會絕非抗爭終點,呼籲港人拒絕支持抗爭意志飄忽的參選人。控方並展示鄒在Facebook刊登的聲明書截圖,黃之鋒在犯人欄指向螢幕,望向鄒笑言:「嘩嘩嘩。」
33名被告有份簽署
這份聲明最終獲37人簽署,包括被通緝的張昆陽及羅冠聰,以及本案的33名被告,施德來、劉偉聰等均有簽署。公民黨及新民主同盟則代表黨內參選人,包括鄭達鴻、譚文豪和楊岳橋,亦有簽署聲明。除聲明外,所有參選人遞交提名表格時,需向民主動力交出1萬元按金,簽署文件聲明會支持「共同綱領」,即認同「五大訴求」及按初選計劃行事。
草擬「黑落無悔」聲明書的3名被告。(詳看下圖)
27被告在初選中出線
初選最終在7月11至12日舉行,251個票站中,有172個為區議員辦事處。戴、區及趙家賢其後宣布,共有59萬人以電子選票方式投票,以紙本方式投票的則有2萬人。74名參選人中,共有31人出線,包括27名被告。戴在其後的記者會中稱:「我相信每一個參選人佢哋都會按番喺之前協調既時候既協議...係去作出參與或者唔參與官方選舉既決定。」
楊雪盈李予信以Plan B補上
中聯辧於7月14日讉責初選違反國安法,但所有初選出線的參選人,繼續報名參選立法會,當中有9人被取消資格,包括不認罪的鄭達鴻和何桂藍。另有43人落敗,包括本案15名被告,當中楊雪盈、李予信等6人,以「Plan B」頂上,餘下9名落選被告(黃碧雲、劉偉聰等)則沒有參選立法會。
黃之鋒等抗爭派初選贏得12席
本土抗爭派陣營,包括黃之鋒、鄒家成等人,一共贏得12席。他們事後開記者會,堅決表明倘若香港尚未落實「五大訴求」,不論財政預算案內容為何,都會否決。
行政長官最終於2020年7月31日,宣布因應疫情嚴峻延後立法會選舉。控方指,如果港府沒有押後選舉,眾被告的串謀計劃將會被實施,嚴重影響香港穩定性及港人生活。
各被告最終於2021年1月6至7日被捕。
案發時序表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表示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及各人的保釋條件。(詳看下圖)
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