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曾蔭權准10萬元保釋候上訴 曾家上下露笑容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今年2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他早前就定罪提出上訴,以及申請上訴期間保釋,高等法院今早(24日)10時將處理曾蔭權的保釋申請,由署理首席法官楊振權審理,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辭後,准曾蔭權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曾蔭權在入犯人欄辦理需辯理保釋前,面露笑容,向家人點頭,曾太即擁抱着幼子,胞妹曾璟璇即哭了起來。
法官准曾蔭權以10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需向警署報到,但不得離開香港。而曾家在散庭後在等候保釋外,在會議室時發出歡愉的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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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獄兩個月的曾蔭權,頭髮變得斑白,他今早坐在庭內的犯人欄內,戴着耳筒面帶着微笑,向坐在家屬席的揮手,又隔着犯人欄的玻璃向妻子飛吻,妻子亦有向曾蔭權發吻。另外曾蔭培與妻子,曾的妹妹曾璟璇和曾的幼子曾慶涼亦有到庭支持曾蔭權。
署理首席法官楊振權,今早亦有按控方要求,提醒傳媒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報道保釋法律程序時,只可以提及申請人姓名、涉及法律程序的罪行、法庭名稱或法官姓名、訴訟雙方受聘的大律師及律師姓名、保釋程序的結果、押後日期及地方等。
由於預計會有大批傳媒採訪,司法機構作出派籌安排,分別在庭內及庭外的法庭延伸範圍,預留共63個座位予旁聽的記者,記者需於當日早上8時領取籌號始能入庭。
原本於赤柱監獄服刑的曾蔭權,本月13日疑因哮喘病發作,由獄中轉送往瑪麗醫院羈留病房接受治療,現時仍留醫。
收受利益罪將於9月重審
曾蔭權另外涉及的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則定於今年9月26日在高院審理,估計將審訊25天。
案情指出,2010至2012年期間上訴人身為行為長官和行政會主席時,在審批雄濤廣播三項數碼及交還AM廣播牌照申請時,蓄意隱瞞與雄濤股東黃楚標就一個深圳物業的關係,沒有向行政會議作出申報。
案件編號:CACC 5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