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加入人群「私了」男途人 事後才知一場誤會 認暴動等囚2年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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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農曆年初二,有網民發起「魚蛋革命四周年」紀念活動,在旺角朗豪坊對開一帶聚集並發生衝突,多人被捕。其中一名當時僅18歲的男學生被指參與「私了」男途人,用腳踢該途人左膝數下後,逃到僅數步之遙的餐廳匿藏時被捕。被告早前承認暴動及傷人罪,求情稱他當時誤以為事主與人爭執,才加入與其他人一起襲擊,事後知是誤會感到十分後悔,法官今(19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時稱,被告當時身上無示威者常見裝備,接納他路過,一定程度亦受其自閉問題影響,判他入獄2年,並須向事主賠償6千元。

被告馬俊棋(21歲),承認於2020年1月26日至27日間,在旺角山東街與砵蘭街一帶參與暴動;並於27日在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X。被告另面對的一項非法禁錮罪,則獲法庭存檔。

警方當冕在旺角曾投催淚彈驅散。(資料圖片)

誤以為事主與人爭執才加入襲擊

法官引述被告的求情指,被告雙親在其年幼時離異,他另患有自閉症譜系障礙,雖然智商超過130,但因家庭因素未有加以輔導。他在社交溝通上有缺損,對人際關係的洞察力不足,缺乏成年人應有的責任感。被告無預謀犯案,案發時以為事主X與記者、救護人員有爭執,才會加入襲擊,事後知悉事件為誤會,感到十分後悔。

接納被告路過並臨時加入

法官判刑指,沒有證據顯示當晚暴動有事先安排,接納被告只是路過並臨時加入,他身上亦無示威者常用裝備,是一個連口罩也沒有的示威者,他腋下並夾著一本雜誌,可見其角色次要,參與程度輕微。

某程度受其自閉問題影響

至於傷人事件,被告腳踢及踐踏X數下,警方在數分鐘後已到場,X傷勢不算嚴重,包紮時仍清醒。考慮到案件因疫情等問題在3年後才判刑,對被告及其家人造成困擾,亦接納他出於誤會才襲擊X,且一定程度上受其自閉問題影響,故判他入獄24個月,及須向事主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DCCC 66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