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手袋商職員 涉收許氏找換店職員賄款40萬 換匯款逾1.2億

撰文:陳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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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7日)落案起訴一名手袋生產商文員,涉嫌從兩名許氏找換店職員先後收賄共逾40萬元,從而選用該找換店為生產商匯款1.2億元,事後找換店的總公司查核帳目揭發事件。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今日(17日)落案起訴創安企業有限公司文員、現年55歲的龔凱。他案發時在手袋生產商創安任職文員,職責包括為公司將資金透過找換店匯到内地銀行戶口,以維持業務運作。

案件指,被告於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間,透過許氏兄弟外幣找換有限公司一間分店,為自己受聘的創安處理逾430項匯款,涉及共1.2億元。

廉署調查顯示,上述店長及找換員,在被告每次為創安處理匯款後,均會安排一筆金額由200多元至逾20,000元不等的現金存入被告個人銀行戶口,總額逾40萬元。事件在許氏兄弟查核有關帳目後被揭發。

被告涉嫌串謀上述許氏兄弟分店一名店長及一名找換員,使被告接受賄款共逾40萬元,致使創安使用該分店的匯款服務。他被控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廉署指,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進一步執法行動。創安及許氏兄弟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