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婦利用親人及舊客個人資料 抵押4物業借逾3千萬 認欺詐囚9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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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婦聲稱因陷入財困,利用偽造的授權書,擅自將親人及保險舊客戶名下的4個物業申請按揭貸款,取得逾3200萬元借款,直至多名事主收到財務公司追債信,事件才揭發事件。她早前承認7項欺詐罪,法官今(17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本案嚴重違反誠信,被告利用親友及舊客戶的資料偽造授權書,計劃周詳,判她入獄9年。

其中兩名受害人是被告保險舊客

被告黃瑪莉(45歲,家庭主婦)承認在2013年12月27日至2015年4月9日期間,向財務公司虛假地表示她獲4個物業的業主授權,誘使財務公司批出共3239萬元按揭貸款,該4物業包括:將軍澳廣場、日出康城、西營盤麗恩閣及北角和富中心,各涉及一個單位。相關物業分別由被告的家姑及大伯、大伯妻子和兩名舊客戶持有。

被告黃瑪莉在高等法院承認7項訛騙罪,被判囚9年。(資料圖片)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被告計劃周詳。被告曾就其他涉案人士向警方提供資料,但該些資料沒有幫助。

將受害人身份證副本交律師行作授權書

案情指,有事主收到財務公司的信件,揭發事件並報警。被告曾於2014年10月被捕,獲保釋期間繼續犯案,她於2015年10月再向警方自首,警誡下稱,因女兒出生和經營的洗衣店結業,陷入財困,便以虛假的授權書申請按揭貸款。她承認把親人和舊客戶的身份證副本交予律師行職員,以準備授權書。

被告獲貸款3239萬元,雖然被告還了部分款項,但仍拖欠1385萬元。

案件編號:HCCC9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