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涉1夜4強姦1雞姦妻 被指曾用電線綁妻手 被告激稱:係佢屈我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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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管工涉1夜4強姦和1雞姦分居妻案,在高等法院續審,被告早前作自辯,今(13日)接受控方盤問,被告否認在後樓梯埋伏妻子,並推她入屋,又指妻自行穿上絲襪只為配合,至於妻指性交前遭被告用電線綁雙手時,被告更激動說:「係佢屈我。」控方質疑被告為性需要求往找妻,被告否認,並說:「唔係我晚晚都上去啦。」他又稱在重要節日如情人節和聖誕,都有陪伴妻子,又認記得妻子的生日,他說至此突在庭上痛哭。

現年43歲的被告,被控4項強姦和1項未經同意下肛交罪。案發於2019年9月14日凌晨至早上6時30分,事主X案發時39歲。

43歲被告否認4項強姦及一項非法肛交罪。(資料圖片)

情人節及聖誕有陪X

被告在庭上接受控方盤問,控方指案發前1、2個月,被告當時經常失去蹤影,令X感到心淡,被告否認,並解釋當時和X爭吵,所以不聽對方電話,讓她冷靜。控方直指,被告當時為性需要才到X的單位,被告否認並謂:「唔係我晚晚都上去啦。」被告續稱,情人節、聖誕節都有陪伴X,強調仍記得對方生日,談及此事,被告庭上激動痛哭。

否認在後樓梯埋伏X

就案發的情況,控方盤問時質疑,被告案發前在X居住大廈的後樓梯等候,是要埋伏X,因他知道X不會讓他進入單位。被告不同意,亦否認控方所指,推X入屋內。

指X穿絲襪只為配合不是挑逗

控方又指,根據被告的說法,X在性交前自行穿上絲襪,問是否X主動挑逗被告。被告稱是配合,不是挑逗。控方繼而指,被告曾用usb線綁X的手,被告激動否認,謂:「我絕對無用usb線綁佢,係佢屈我。」

案件編號:HCCC28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