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女生稱遭父強姦 辯方指事主知父有婚外情 與母同陣線整爸爸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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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留學的女學生稱3年前返港避疫時,遭六旬父親強姦一案,今(12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事主X的母親Y繼續作供。辯方盤問時道出其案情,指X得知被告有婚外情後反應大,表明和母親站在同一陣線,聲言要對付爸爸,最終虛構遭父親強姦的指控。Y否認說法,並說:「我相信我個女。」

現年62歲的被告,被控於2020年3月18至3月31日期間,在住所強姦X。他另被控於同年4月某日,在住所強姦和非禮X。X案發時19歲。

62歲被告否認兩項強姦罪,案件在等法院審訊。(資料圖片)

辯方指Y與被告早同床異夢

辯方指,自從Y發現被告與拉丁舞女拍擋「眉來眼去」,疑被告有婚外情後,Y和被告已是同床異夢,兩人聯絡只是關於他們的子女。被告於2020年11月時,已不介意他人知道其婚外情,Y並不同意。

不忠是家事 姦女是刑事

辯方又讀出Y提出離婚的文件,當中沒有提及被告涉強姦X一事。Y回應,提出離婚是因被告不忠,「對我唔住」,但強姦X一事則是「對個女唔住」。她續指,強姦涉刑事罪行,該事最終報警,離婚則屬家事法庭的事,強調:「佢有女人、不忠。」並稱這已足夠申請離婚。

辯方隨即指,被告有婚外情是Y唯一不滿的地方,被告沒有強姦X。Y即回應說:「有.....我相信我個女。」

指X 聲言與母同一陣線

辯方之後道出其案情,是Y把被告的婚外情告知女兒X,X聽罷反應大,聲言要對付被告,又表示會和Y同一陣線。X亦表示,會指稱在上海酒店房內遭被告強姦,Y附和其提議。Y曾就在上海發生的事可否在港報案向律師查問。其後,Y便著X稱在港亦遭性侵。Y一概否認。

經師父算過才報警及呈離婚申請

辯方亦問為何Y得知性侵事件後約1個月才報警。Y稱當時律師解釋,若Y申請離婚,需被告簽收離婚呈請書,同時就性侵事件報警的話,未能確定警方會採取什麼行動,被告或因此未能簽收呈請書。而辯方則指,因Y的師父算過日子,Y才於12月11日同一天內,把事件報警和向被告派送離婚呈請書。Y均否認。

案件編號:HCCC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