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可上網登記 近25萬人加入中央名冊 逾2000人仍待移植

撰文: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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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現時有逾2,000人等候器官移植,以擺脫受疾病折磨或依賴儀器延續生命,近日43歲好媽媽鄧桂思因急性肝衰竭命危,獲善心女子捐出活肝,但肝功能運作未有好轉,其後須再換屍肝續命,器官捐贈再受關注。事實上,捐贈活體與遺體器官在年齡及健康上有不同要求,截至今年4月,已有近25萬名人士登記器官捐贈。

衞生署以蝴蝶作宣傳器官捐贈的標誌,截至今年4月已有近25萬名人士登記捐贈。(資料圖片)

最多人輪候換腎

器官捐贈主要有活體及遺體兩種來源,有7種可作移植用途的器官及組織,包括腎臟、肝臟、心臟、肺、眼角膜、骨骼及皮膚,其中骨骼、腎臟及肝臟可作活體移植。截至去年底,本港最多人等候移植的器官為腎、肝及心,輪候人數分別有2,047名、89名及50名。

近25萬人登記器官捐贈

衞生署在2008年11月啟動「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醫護人員可從名冊得悉捐贈者意願,故登記後不需要隨身攜帶器官捐贈證,但選擇不使用中央登記名冊的人士則須隨身攜帶。截至今年4月14日,名冊登記人數已有近25萬名,有意捐贈器官的人士可循網上或到各公立醫院索取登記表格,填上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電郵或聯絡地址及欲捐贈的器官類別即可。

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http://www.organdonation.gov.hk/tc/home.html

活體捐肝者年齡須18歲至55歲之間

早前43歲的鄧桂思獲26歲善心女子鄭凱甄捐活肝,手術在上周完成。事實上,捐活肝須具備多項條件,有關人士須身心狀況良好、非肝炎或愛滋病帶菌者,年齡在18歲至55歲之間,BMI(身高體重指數值)少於30。此外,捐贈者的血型須與受贈者吻合,無酗酒或濫藥習慣、過往未曾接受上腹手術。符合條件者會接受一系列評估檢查,包括健康及心理評估及驗血等,部分人士或須另外進行乳房超聲波及運動心電圖檢查。

工程師單志華正等候屍心移植。(受訪者提供圖片/資料圖片)

3歲可捐屍腎

至於遺體器官捐贈方面,則因應器官有不同的年齡及健康要求,如腎臟捐贈者須為3至70歲腦死亡人士、沒有腎病,捐贈屍心者須為60歲以下腦死亡人士、心臟功能正常。

願同時捐出遺體心及肺的人士,則須65歲以下的腦死亡病人,沒有肺病及心臟病,最理想是非吸煙人士,最低條件亦限制於每日吸煙少於一包並少於20年。眼角膜捐贈者則須為80歲以下的死者,可在心臟停頓死亡後12小時內捐出,患近視、遠視者亦可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