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律政司向捲租約糾紛市民作刑事起訴不公 郭卓堅求司法覆核被拒

撰文:朱永倫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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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指律政司刑事起訴捲入租約和合約糾紛的市民,破壞行之有效、透過民事訴訟解決的方法,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律政司作出此類刑事起訴。高等法院法官今(11日)下判辭指,郭的案件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拒批司法覆核許可。

申請人為郭卓堅,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法官在判辭指,郭未能指出他確實要挑戰的,是哪一項決定,亦未能指出該決定直接影響他。郭申請司法覆核挑戰律政司的檢控決定,只可挑戰該決定是否合憲,但未能指出違憲的理據,故認為郭的申請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亦沒有合理的勝算,拒批出覆許許可。但法官認為本案不適合要郭支付訟費,未有就訟費下任何令。

案件編號:HCAL151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