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鼠|漁護署稱商業進口限制可解除 料本月中恢復商業用倉鼠進口
撰文:黃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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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Delta變異株流行期間,因疑有倉鼠染疫再傳人情況,漁農自然護理署遂禁止倉鼠進口至今近一年。漁護署今日(5日)表示,根據最新風險評估和實際情況,認為倉鼠的商業進口限制可以解除,該署正與業界溝通,準備約於本月中恢復倉鼠的商業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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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表示,因應本港去年初發現有倉鼠對新冠病毒測試呈陽性反應,遂於同年1月18日宣布禁止所有細小哺乳類動物,包括倉鼠的商業進口。其後,根據進一步風險評估的結果,該署去年5月起已恢復簽發倉鼠以外的所有細小哺乳類動物的商業進口證。
當局今日公布,根據最新的風險評估和實際情況,認為倉鼠的商業進口限制可以解除,料可約於1月中恢復倉鼠的商業進口。不過當局強調,所有由外地直接輸入小型哺乳類動物(包括倉鼠),並在持牌處所內出售或飼養的持牌動物售賣商,其持牌處所必須設有獲漁護署確認的隔離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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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又指,持牌動物售賣商必須在小型哺乳類動物到達後兩個工作天內通知漁護署,職員會安排到該處所為相關進口動物採集樣本,作新冠病毒測試,相關動物的檢測結果必須為陰性才可出售;如檢測結果為陽性,相關動物必須在上述隔離設施接受檢疫,直到檢測結果滿意才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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