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檔店員考車牌犯錯 圖以2千元賂賄考牌官 判囚4個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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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檔店員考車牌時犯錯,即場給考牌主任2,000元希望能獲合格考試成績,考牌主任拒絕並舉報事件。男店員被廉政公署落案控告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他早前認罪,今(3日)在觀塘法院判刑。裁判官指案件涉賄賂公職人員,判監無可避免,判被告入獄4個月。

被告賴長明(60歲),承認於2022年7月9日,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謝嘉偉Isuzu提供2,000元,作為謝在油塘駕駛考試中心的駕駛測驗中,讓賴取得合格成績的報酬。

案情指,賴於2022年7月9日到運輸署油塘駕駛考試中心參加路試,並由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監考。惟賴在路試時犯下嚴重錯誤,他給考牌主任2,000元「飲茶」,希望對方會讓他合格及取得車牌,惟考牌主拒絕並即舉報賴的行為。

案件編號:KTCC 232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