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松泰侮辱國旗區旗案押後下月再訊 控方證人包括立法會議員

撰文:伍凱瑩
出版:更新:

立法會議員鄭松泰,被指在去年10月宣誓風波期間,在會議點算法定人數時,倒插建制派議員座位上的國旗和區旗,立法會成立委員會調查,建制派議員更報警。事隔半年,鄭被控侮辱國旗和區旗罪,案件今午(18日)於東區法院提堂。鄭無律師代表,他申請暫時毋須答辯,以徵詢法律意見和閱讀控方文件。裁判官押後至5月16日再提堂,鄭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控方透露證人包括立法會議員,但無透露議員是誰。

鄭松泰就侮辱國旗及區旗罪名到東區法院應訊。(盧翊銘攝)
+4

被告鄭松泰,33歲,報稱立法會議員。他被控1項侮辱國旗罪及1項侮辱區旗罪,即於去年10月19日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國旗和區旗。

控方庭上指,鄭松泰案發當日重覆將國旗、區旗上下翻轉,屬於玷污行為,亦即是侮辱國旗和區旗。控方亦透露證人包括立法會議員和警員,亦會有新聞片呈堂,但控方並無透露會作控方證人的立法會議員為誰。鄭松泰則稱將會找私人律師代表他,但心中未有人選。

蔣麗芸議員當天曾用手指指向鄭松泰,毛孟靜議員亦在場。(資料圖片)

「同心護港」組織30多名成員早於提堂前1小時在庭外示威,批評鄭松泰辱國辱港,要他「滾出立法會」並取消鄭的議員資格。

「同心護港」組織30多名成員在法庭門外示威。(盧翊銘攝)

去年10月19日的立法會會議,原本安排劉小麗、梁頌恆與游蕙禎等議員重新宣誓,但30多名建制派議員離場抗議,大會點算法定人數期間,鄭松泰涉趁機將建制派議員擺放在會議桌上的多支國旗及區旗倒轉,引起建制派不滿。

民建聯議員劉國勳就倒插國旗一事報警,主席梁君彥當日則下令鄭離開會議廳。警方本月初曾聯絡鄭松泰的助理,要求鄭自行到警署接受「預約檢控」,但鄭拒絕,於是在上周二(11日)派出10多名探員拘捕他。

控罪最高判囚3年 罰款5萬元

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塗劃、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最高可被判監3年及罰款5萬元。社運人士古思堯2015年7月1日曾在金紫荊廣場外焚燒區旗示威,經審訊裁定侮辱區旗罪成,判囚6星期;古思堯2012及2013年亦曾焚燒和塗污國徽區旗,上訴得直後獲減刑至監禁4個半月。

案件編號:ESCC11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