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還押漢8度稱被囚犯威脅 警員僅上報1宗 疏忽職守證屬實

撰文:孔繁栩
出版:更新:

監警會今日(14日)向立法會呈交2021/22年度工作報告,當中涉及一名還押人士的投訴,他控訴在荔枝角收押所被其他在囚人士威脅,10個月內至少提出8次求助,但警方只處理其中一項求助。監警會調查發現,負責收求助表格的警員在「未知原因」下未有呈交其餘7份表格,「疏忽職守」指控獲證明屬實。

另一名女警懷疑一部高性能車輛非法改裝而發出驗車紙,車主一個月後驗車,並沒發現警方所述情況,於是投訴女警「濫用職權」,由於車主有可能在驗車前已修正,故投訴歸類「無法證實」,但監警會建議警方,安排前線配備攝影器材,即場拍攝保留證據。

監警會通過個案中,共139名違規警員需接受跟進行動,當中7名警員受「刑事訴訟」。(資料圖片)

監警會在2021/22年度接獲投訴警察課1,590宗須匯報投訴,按年增加16.7%,通過須匯報投訴1,705宗上升22.7%。

毆打指控119宗 3宗「證明屬實」

本年度通過2,747項指控,按年上升18.9%,經全面調查的指控有881項,當中83項被列為「獲證明屬實」佔9.4%,44項被列為「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佔5%,其中「毆打」指控涉及119宗,有3宗「獲證明屬實」。

監警會通過個案中,共139名違規警員需接受跟進行動,當中7名警員受「刑事訴訟」,分別涉及2019年北區醫院虐打老翁案及佔中「七警案」;另有2人受「紀律覆檢」、34人被「警告」及96人遭「訓諭」。

警「未知原因」下沒呈交其餘7份求助表格

監警會期內向警方提出24項改善建議,其中涉及一名還押荔枝角收押所投訴人,指稱被其他在囚人士數度威脅,多次請求警方協助,懲教署在10個月內將8份求警協助表格傳真至警署。然而,警方只確認收到其中一份表格,投訴人投訴警方未有處理餘下7份表格,導致其刑事案件的調查延誤,指控「疏忽職守」。

監警會和投訴警察課均認為,警署確實收到其餘7份表格,但負責接收表格的警員卻在「未知的原因」下,沒有把表格交予刑事調查隊,指控分類為「獲證明屬實」,警務處與懲教署事後設立跟進機制,會在傳真後以電郵確認收發表格。

一名還押荔枝角收押所投訴人,指稱被其他在囚人士數度威脅。(資料圖片)

女警要求涉非法改裝車主驗車 缺相片佐證

另一項改善建議涉及「車輛檢驗命令」,一名女警懷疑一輛高性能車輛有缺點並經非法改裝,涉加裝的擾流器、不合規格的座位,以及懸掛在車頭防撞槓上的玩偶狀物件,一名高級督察跟進後將報告轉交予運輸署,由運輸署向車主發出「車輛檢驗命令」。

在一個多月後,車主將車輛送檢並沒有發現任何警方所指的情況,遂投訴女警「濫用職權」。投訴警察課認為,投訴人有可能在檢驗前已預先修正,把指控分類為「無法證實」。

監警會曾會見兩名涉事警員,雖然未能提供證據支持當日行動,但認為未有獨立證據證明女警有否犯錯,監警會建議警方為前線提供合適的隨身攝錄裝置,以助保存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