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去年要求刪7條涉違《國安法》YouTube片 Google全部無應允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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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運動代表隊近月接連捲入國歌風波,港府要求Google移除不實訊息。根據Google每年公布的《資訊公開報告》,於2021年下半年,港府曾提出82項移除要求,Google配合移除近三成項目,有超過六成沒有採取行動,當中警隊曾根據《香港國安法》,要求移除7部涉違法的YouTube影片,但未獲理會。Google解釋,未依要求移除內容的原因眾多,可能與資料不夠明確,不確定移除內容等有關。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港府可要求平台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訊息,不過能否「繩之於法」取決於平台是否在司法領域之內,如平台設於海外,港府可向法院申請強制移除令,但他對Google是否遵從不感樂觀。對於有意見認為可「封網」,他指「禁網對Google同香港人都無益處」,長遠有待港府與Google自行磋商處理。

在2022年1月至6月期間,Google收到港府31次移除要求,涉及147個項目,當中七成即105項與「隱私權和安全性」有關,其餘涉及「猥褻/裸露」、「冒用他人身分」、「暴力」及「誹謗」。

今年首半年移除近兩成項目 涉港官虛假投資廣告

Google期內配合政府移除27個項目,佔整體18.3%,當中一項由警方提出要求,指Google Ads廣告涉嫌做出不實指控,宣稱某個官員與欺詐性投資平台或活動有關聯。翻查資料,Google Ads曾經出現加密幣投資廣告,訛稱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及前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有份推廣。

另有34項未有採取任何行動,佔23.1%,Google指出,曾收到警方要求,從搜尋結果中撤除8個網址,涉嫌做出不實指控,宣稱某個香港政治人物與詐騙活動有關聯,Google因資訊不足無法繼續評估,要求警方提供進一步資料。

Google每年公布的《資訊公開報告》,於2021年下半年,港府曾提出82項移除要求,Google配合移除近三成項目,有超過六成沒有採取行動。(Getty)

去年下旬逾六成要求無移除 包括立法會選舉影片

在2021年6月至12月期間,Google收到港府21次移除要求,總共涉及82個項目,當中55項涉及「隱私權和安全性」、17項涉「選舉法」、6項涉「國家安全」、1項涉「批評政府」等。

Google期內配合移除23個項目,佔整體28%,當中包括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出,要求移除21篇涉及騷擾他人和揭露私密個人資訊的Blogger網誌文章。

至於未採取任何行動有50項佔61%,Google透露,曾經收到香港警方分別提出的兩項要求,希望移除7部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的YouTube影片,廉政公署亦曾就2021年立法會選舉提出的11項要求,希望移除17部涉嫌違反選舉法的YouTube影片,Google最終均未有移除或限制存取。

Google透露,曾經收到香港警方分別提出的兩項要求,希望移除7部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的YouTube影片。(互聯網)

湯家驊:國安法《實施細則》可令刪除 禁網非最佳決定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如電子平台發布的訊息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政府可要求發布人士或服務商移除,服務供應商如果不遵從要求,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實施細則》能否將服務商「繩之於法」,取決於服務商是否在司法領域之內,否則提控上會有難度,如涉及海外平台,港府可向法院申請發出強制令移除影片,「不過大家都明,Google同中國關係咁差,喺內地係全禁,要佢哋遵從嘅機會都成疑。」他提醒,即使Google沒有移除涉違法影片,但市民如分發影片便有機會墮入法網。

就Google及YouTube接連被指存有錯誤資訊,有意見認為可封禁Google,湯家驊指,已就技術問題向政府提問,但未有明確答覆,雖然最後一步可以封禁,「但禁咗對Google無幫助,對香港人都無用,理論上係可以做但做咗又有無益處呢?」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港府可要求平台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訊息 。(資料圖片)

Google:未移除原因很多 法院命令不一定採取行動

《香港01》就Google未有移除涉違《國安法》影片原因提出查詢,Google覆稱未能提供更多資料,重申在報告中已解釋,未依要求移除內容的原因有很多,舉例來說,某些要求可能不夠明確,因此不確定政府機關希望Google移除哪些內容,例如要求中未列出網址,或者該內容可能已由作者自行移除,而要求中附上的法院命令並不一定會直接強制Google採取任何行動。

警方:平台應防止用戶不當發放資訊

警方回覆查詢指,不評論個別個案。警方採取的任何行動均會按實際情況依法處理。警方在調查各類型案件時,會向有關人士或機構(包括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要求提供資料或作出配合,有關要求均按照相關法例、程序及守則行事。

警方重申,各社交媒體平台均設有服務條款,以規限用戶在相關平台上發放的資訊,因此各社交媒體平台應履行其責任防止用戶不適當地使用其平台發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