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孫玉菡:僱主無買僱員保險、遲報工傷 按法例追究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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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氣男團MIRROR於7月的紅館演唱會連番發生意外,其中第四場發生的墮屏事故,令至少兩名舞蹈員受傷,當中李啟言(阿Mo)傷勢嚴重。政府早前指,確認舞蹈員為受僱僱員,且舞蹈公司未為其他們保險。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3日)表示,當局正就此嚴肅跟進和搜證,並會研究從《僱員補償條例》和《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分別追究僱主無購買僱員補償保險,及按時呈報工傷,以及在僱員意外下的刑事責任,將會盡快按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採取行動。惟他未有交代涉案舞蹈室及負責人曾否就事故向當局交代。
▼11月11日 MIRROR演唱會調查報告及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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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下午出席活動後,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確立MIRROR演唱會舞蹈員的僱員身份後,會研究從兩條條例跟進,包括《僱員補償條例》,有關公司明顯沒有購買僱員補償保險,亦沒有按法例要求在指定時間呈報工傷,強調會按法例追究。
他續指,另一條條例是《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將會審視究竟僱主是否需要在《條例》下負起刑事責任,並會盡快據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採取行動。
▼7月28日晚 MIRROR演唱會巨型屏幕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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