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中醫涉售含類固醇等份藥膏 稱與師兄研發 以為內裡只含中藥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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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取得執業資格兩星期的女中醫師,疑在其診所內管有含西藥成份藥膏,被控管有未經註冊孳劑製品罪,她否認指控,案件今(2日)在東區法院開審。衞生署人員供稱在所搜查時,發現多種顏色且無標記的藥膏,並發現其中一種黃色藥膏內含類固醇及抗真菌等西藥成份,但未有註冊。被告卻辯稱她向有推廣「廣西黃氏針灸流派」,因病人有皮膚病,便與師兄研發了該黃色藥膏,可用以治療皮膚病並有抗癌作用,她以為內裡只有中藥成份,並稱是師兄寄錯了藥。

50歲女被告宋勵君,被控於2021年10月21日,在灣仔天樂里9至17號兆豐大廈4樓B室,為銷售、分發或其他用途而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即30盒黃色藥膏。 宋於2021年10月7日取得中醫師執業資格,是案發處所「四喜堂有限公司」唯一執業註冊中醫師及董事。

女被告宋勵君涉出售含類固醇等西藥成份藥膏但未註冊被控,在東區法院受審。

診所搜出多種無標記及註冊藥膏及藥

衛生署註冊藥劑師郭康婷供稱,她當日到被告診所搜查時,在雪櫃底層搜到30盒黃色藥膏、18盒黑色藥膏、20樽綠色藥酒及30樽白色蓋藥酒,全部均無任何標籤或標記。她檢取藥品化驗,發現當中的黃色藥膏屬西藥,內含兩種需要登記的成份,包括:「丙酸氯倍他索」及「咪康唑」。

黃色藥膏含類固醇及抗真菌藥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藥劑師潘誠皓指,化驗結果顯示,該30盒未經註冊的黃色藥膏,每克含有0.47毫克「丙酸氯倍他索」及20毫克「咪康唑」。潘解釋,兩種藥物均可施用於皮膚上,「丙酸氯倍他索」是一種類固醇藥物,用以治療各種皮膚疾病;「咪康唑」則是一種抗真菌藥物,可以治療斑及皮癬等真菌感染疾病。

與師兄研發能治皮膚病及抗癌藥膏

被告自辯時稱「四喜堂」除了會為病人診症,亦會推廣「廣西黃氏針灸流派」。案發時,她因病人有皮膚問題,便叫大學師兄將二人共同研發的一種藥膏寄給她。她稱,該藥膏能夠醫治皮膚及抗癌,內地、香港都有商家欲與她合作研發。

以為藥膏只含中藥

她又稱,她稱在被搜查前一天才收到藥膏,翌日早上帶返診所準備拿去化驗及註冊,不久後衛生署人員便到場。她以為藥膏不含西藥成份,是純中藥,直到衛生署通知她藥膏有問題,才知道師兄寄錯藥,又指兩種藥膏外形非常相似。

案件編號:ESCC103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