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錯國歌︱港協新指引 須T字手勢反對 主辦方沒更正全體須離場

撰文:馬煒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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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欖球隊今年下半年出外比賽時,發生三宗播錯國歌或國歌歌名出錯事件,全涉及反修例風波時被指有港獨色彩的《願榮光歸香港》。港協暨奧委會今晚(22日)公布,經與港府商討後,今天向轄下所有體育總會發放新指引 ,以確保國歌和區旗獲得應有尊重,各體育總會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指引包括,運動員及隊伍參與國際體育賽事期間,如發現播放國歌或升掛區旗出錯,須以「T」字手勢向主辦機構示意反對,要求暫停活動並立即更正。如主辦機構沒有立即更正,領隊須帶領全體隊員及/或運動員離開典禮場地,例如場館、舞台或頒獎台。違反指引的體育總會,可能被港協暨奧委會暫停其會員資格,或被政府暫停津貼或資助。

各體育總會獲派國歌和區旗的工具包

港協暨奧委會日前與文化體育及旅遊局舉行會議,討論亞洲七人欖球系列賽主辦機構播放中國國歌出錯事件。港協暨奧委會今日表示,經與政府商討後,向轄下所有體育總會發放《香港運動員及隊伍參與國際體育賽事期間處理播放國歌和升掛區旗的指引》,以確保國歌和區旗獲得應有尊重。

相關《指引》即日起生效,四大項目如下:

(1) 所有體育總會須熟悉載於特區政府總部禮賓處網頁有關使用國歌和區旗的條例/指引,並確保國歌和區旗在完全符合這些條例/指引下使用;

(2) 港協暨奧委會將向各體育總會提供附有正確國歌和區旗的工具包,由體育總會指派的領隊帶備出席國際賽事,交予主辦機構使用;

(3) 運動員及隊伍參與國際體育賽事期間,如發現播放國歌或升掛區旗出錯,須以「T」字手勢向主辦機構示意反對,要求暫停活動並立即更正;及

(4) 如主辦機構沒有立即更正,領隊須帶領全體隊員及運動員離開典禮場地,(例如場館、舞台或頒獎台)。

港協暨奧委會將於周四(24日)為轄下體育總會舉行簡報會,向體育總會的委員及工作人員說明新發出的內容和措施,日後港協暨奧委會將每年舉行至少一次同類簡報會,提醒各體育總會成員相關事宜的重要性。

▼11月20日 香港欖球隊由杜拜回港▼

禁止體育總會自製區旗使用

港協暨奧委會表示,向體育總會提供的工具包,當中包括兩份儲存正確國歌的硬件(電腦磁碟或外置儲存裝置USB),以及兩面區旗;體育總會可在每次參與國際體育賽事前,向港協暨奧委會索取工具包,港協暨奧委會將指派特定人員與體育總會安排交收。

體育總會可在不同體育賽事使用不同尺寸的區旗,惟不可自行製作區旗使用;不過也可自行採購區旗,惟必須確保所使用的版本正確。指引規定體育總會須主動聯絡相關國際單項運動聯會(IFs)及亞洲單項運動聯會(AFs),向他們提供正確版本的國歌,包括國歌名稱,以及區旗的規格。每次賽事須提醒主辦機構並採取措施,以確保賽事錄影片段及其他賽後的製作和刊物所標示的國歌名稱和描述,以及區旗規格均準確無誤。

▼11月14日 有團體到韓國領事館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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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指引體育總會將失政府津貼或資助

根據指引,領隊負責把一分儲存正確國歌的硬件(電腦磁碟或 USB)及一面區旗交予賽事主辦機構,該主辦機構須以書面確認收妥,包括透過電郵、流動通訊軟件(例如 WhatsApp 訊息)或附有官方簽署的便條;領隊須帶備另一組國歌和區旗到比賽場地,供緊急情況使用。

香港欖球隊在11月13日韓國賽事中展示的區旗不符標準,香港欖球總會解釋是台下支持者所給。指引列明,在任何情況下,體育總會均不可接受或使用不明來歷人士給予的區旗,例如觀眾。

港協暨奧委會「提醒」各體育總會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否則將視乎其個別情況而受到制裁可能被港協暨奧委會暫停其會員資格,或被政府暫停津貼或資助。如發生類似情況,領隊須直接向港協暨奧委會報告。

香港欖球總會表示,將遵守相關規定,並將這些規定納入為徹底和全面檢討的內部指引當中,也樂見相關體育機構願意協助建立清晰的標準,「我們期待能夠重新贏得因國際和亞洲區賽事主辦機構所犯的錯誤而失去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