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永鏘被指生前擅取公司款項 遺產管理人遭追討逾1.14億元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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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本地華人高級會所「中國會」創辦人鄧永鏘爵士,被指生前擔任一間公司的董事期間,把公司的款項轉至鄧控制的戶口。鄧亦涉促使公司,向他多付股東股息。該公司上周五(18日)入稟高等法院,向鄧永鏘的遺產管理人追討共1.14億元。
原告為The China Club (China Investment Incorporations) Limited,被告為鄧永鏘的遺產管理人Gordon David Michael George Oldham。
原告在入稟狀指,於2017年去世的鄧永鏘,生前曾任原告的董事,期間違反其受信責任,原告現向被告追討三筆款項。原告指,鄧於2016至2017年間,把多筆款項由原告的戶口,轉至鄧和其控制公司的戶口,涉款5187萬多元。
此外,鄧於2007至2014年間,把拍賣多件藝術品所得的淨收益,轉至鄧控制的戶口,涉款5629萬多元。惟原告指,該些藝術品由原告擁有。鄧亦於1998至2016年,促使原告向鄧多付股東股息,合共674萬多元。
原告要求被告交代相關帳目,以及要求被告償還涉款。
案件編號:HCA161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