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涉四宗罪 被罰釘牌30日 料不會提早停播

撰文:曾雁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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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視臨時清盤人「德勤」確認解散全部員工。(資料圖片)

通訊局召開特別會議,考慮到亞視涉及多宗違反有關法例和牌照規定的個案。經全面考慮具體情況、亞視的申述,以及《廣播條例》的法定要求後,基於以下四點,根據《廣播條例》第31條暫時吊銷牌照。

今年2月6日至19日,沒有在本港台播放詳盡新聞報道;以及自2月6日起,沒有在國際台播放詳盡新聞報道
沒有遵守《廣播條例》規定,公司董事必須符合居港規定的要求
欠交免費電視牌照費第一期費用
欠交兩項罰款

通訊局發言人指,播放新聞節目、確保公司董事符合居港規定,及繳付牌照費及繳付罰款,是持牌機構的法定責任,但亞視完全沒有履行,遂作出懲處。

發言人指出:「通訊局根據《廣播條例》的規定,今日已向亞視發出書面通知,述明通訊局正在考慮暫時吊銷其牌照及有關考慮的理據,並邀請亞視在28日內作出申述。通訊局在收到亞視的申述,並跟從《廣播條例》的程序後,會就事件作出最終決定。」

根據程序,亞視可於該28日內(即3月21日前)提出申述,若亞視不作出任何申述,通訊局作出釘牌決定,亦需要給予30日的上訴期。換言之,最快亦需要58日後才能正式釘牌,遠遠在亞視的牌照期滿的4月1日之後。

雖然不太可能在亞視牌照期滿前完成釘牌程序,但通訊局發言人強調:「通訊局絕不能以此為理由,對亞視不作懲處,亦不會縮減或繞過《廣播條例》所規定的程序及時限。」

亞視表遺憾 稱已發放12月欠薪

亞視發表聲明,對通訊事務管理局啓動「釘牌」程序表示極度遺憾,會徵求法律意見作出「合乎情理」申述。亞視又指,新投資者「中國文化傳媒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正積極解決各項「歷史遺留的問題」,新投資者強調對整合重組後的亞視發展充滿信心。亞視又指,今日已向所有尚未獲發12月份薪金的在職員工發薪,並正積極安排1月份的薪金發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