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批政府部門欠減碳意識 促環境局製訂實現碳中和KPI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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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訂下「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目標,但有環團發現,各政府部門對於碳審計、廢物量等公開披露資料參差不齊,無法讓公眾監督碳中和進程,有部門更把使用無鉛汽油、停車熄匙列為環保措施。
環團促請環境及生態局為政府自身制定碳中和目標,由環保署督導各政府部門訂立針對碳中和的氣候政策,包括可量化目標、措施及KPI,推出更嚴謹且統一的碳披露標準,同時要求各部門進行碳審計,加快香港邁向碳中和。

綠色和平發現,包括專責環境保護的環保署在內的所有部門,均沒有提出自身達致碳中和的目標時間表。(綠色和平提供)

綠色和平分析44個政府部門發布的去年《環保工作報告》,以及在今年9月27日按《公開資料守則》向75個政府部門索取減碳相關的公開資料,獲74個部門回覆。結果發現,包括專責環境保護的環保署在內的所有部門,均沒有提出自身達致碳中和的目標時間表,亦沒有部門制定具體、可量化(包括分階段)的減排目標。

部門欠碳中和目標 列用無鉛燃料、停車熄匙「交功課」

針對本港最主要溫室氣體排放來源,包括發電、運輸及廢物的減排目標,只有20個部門的目標有涉獵減少使用能源,並只得一個部門提及運輸相關的減碳目標,沒有部門提及減廢目標。

即使有列出環保措施,庫務署在2021年的環境報告將「使用無鉛汽油」列為環保措施,但香港於1999年已禁售含鉛汽油;又將已立法的「停車熄匙」規定列為環保措施, 環團批評有搬字過紙、「交功課」之嫌。

政府部門對減碳目標所列措施,被指「 交功課」。(資料圖片/梁煥敏攝)

減碳具體目標只是「提高6%能源表現」

調查又發現,各部門目前唯一提出較明確與減碳相關的目標,只是「配合《2019年施政報告》中訂定的提高6%能源表現」,但各部門的理解存在差異,包括「減少總耗電量6%」、「能源用量減少6%」、「協助提高政府整體的能源表現6%」等,反映部門沒有充分就環保目標與其他部門協調及溝通,令人憂慮當局對實現減碳的重視程度。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伍漢林指出,環保署未有做好榜樣,其《環保工作報告》披露該署的人均碳排放量不跌反升。(綠色和平提供)

環保署人均碳排放量不跌反升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伍漢林指出,環保署未有做好榜樣,其《環保工作報告》披露該署的人均碳排放量不跌反升,由2019年的2.34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上升至2021年的2.66噸,部分提出的環保措施亦甚為空洞,例如提出「改善燃料使用效益,以盡量減少使用燃料」,未提及減少比率和數量,變相無從檢視成效。

新加坡政府早前宣布2050達致淨零排放的目標,政府自身亦爭取提早在約2045年達標;英國除了訂立整體2050淨零排放目標外,亦會每5年為各局更新減碳目標,以及每年更新供各部門跟隨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確保各部門的減碳行動和披露方式,符合政府整體的減碳承諾。

促環保署要求各部門列出碳中和或減碳減廢目標

反觀本港,伍漢林指出,環保署供各政府部門參考的《環保報告的指引(管制人員適用)》,1999年至今未有更新,認為政府必須修訂標準,要求各部門做好《環保工作報告》的披露工作,包括列出碳中和或減碳、減廢等目標,使用嚴謹和統一的標準,以及用具體數據披露對環境的影響和措施的成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