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政府共發$2.5億產假薪酬發還款項 僅6宗申請不獲批佔0.1%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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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2月起,《僱傭條例》訂明法定產假由10個星期延長至14個星期,而法定產假延長後的額外薪酬將由政府承擔,僱主可向政府申領發還產假薪酬,金額上限為每人8萬。勞工及福利局最新文件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發還計劃接獲12,318宗申請,已發放 2.53億元發還款項,已處理的11,523宗申請,6宗不獲批,僅佔0.1%。

勞工處委聘代辦機構於去年4月1日推行發還計劃 ,僱主可申領發還已支付的第11至 14個星期的法定產假薪酬。(資料圖片)

勞福局指,勞工處委聘代辦機構於去年4月1日推行發還計劃 ,僱主向合資僱員支付《僱傭條例》下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後,可申領發還已支付的第11至 14個星期的法定產假薪酬,以每名僱員 80,000元為上限。

政府會抽選指定百分比申請進行審計

該局指,在處理申請時,發還計劃須確定涉及的僱員是否符合《僱傭條例》下獲取產假薪酬的資格 ,並須考慮不同行業和工種僱傭模式 ,以及按《僱傭條例》的規定計算法定 產假薪酬。發還計劃會從已處理的申請中,抽選指定百分比以進行審計。

逾半申請介乎1萬元至2萬元 申領上限金額個案僅1.6%

截至 2022年9月底,發還計劃接獲 12,318宗申請 ,並已批准11,287宗申請 及 發放 2.53億元發還款項。根據當局數字,佔一半申請的發還金額介乎1萬元至2萬元以下,申請足8萬元上限的申請僅有176宗,佔1.6%。

截至 2022年9月底,發還計劃接獲12,318宗申請 ,並已批准11,287宗申請及發放 2.53億元發還款項。(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