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多番非禮12歲男童 以波鞋利誘對方令其更舒服 認罪候判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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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透過朋友認識一名12歲的男生後,多次約男生外出,並在殘廁或其車上要男生為他手淫及口交,更曾稱若男生能令他更舒服,便可獲一對波鞋,惟最終運輸工需自行手淫完事。及後男生疑未有出現,運輸工聲稱要公開男生為他手淫片段,男生終報警。運輸工今(3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等5罪,法官把案押後至11月30日求情,以待被告的心理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柙。

被告趙康勝(23歲),被控3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1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及1項刑事恐嚇罪。控罪指他在去年1月至10月間,在元朗洪水橋一帶地方非禮當時12至13歲的男童X,並製作兒童色情物,並威嚇會使X遭受損害,意圖令X受驚。

被告趙康勝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恐嚇等5項罪名。(資料圖片)

趁X小解摸其陰莖

案情指,事主X於2020年10月透過朋友認識被告。2021年1月底,被告邀約12歲X外出,兩人踩單車到洪水橋。X進入洪福商場地下的殘廁,被告尾隨他並把門鎖上,當X除下褲欲小便時,被告多次用手觸摸X的陰莖,之後更脫下自己的褲子,並捉住X的手幫被告手淫。歷時2至3分鐘,被告最後分別給X及一名共同朋友各100港元買食物。

以波鞋利誘不果終自行手淫完事

第2次事件發生在同年7月中,被告和X外出兜風,期間被告叫X在洗手間內坐下,被告除下自己的褲子,要X幫他手淫,被告勃起後自行戴上安全套,再要求X幫他口交。在X吸吮其陰莖時,被告稱若X能讓他感到舒服,便會送他一對波鞋,被告最後自行手淫至射精。

被告要X在車上為他口交

第3次事件發生在同年10月,被告駕駛小型貨車到學校接當時已13歲的X。被告將車停泊在殘廁外,要X在車上兩度替他口交。被告並在X口中射精後,又脫下X的褲子替X口交。事後,被告送了一輛公路單車給X。

恐嚇X後被捕

同月26日,被告傳訊息予X稱:「你係唔葡頭(蒲頭)啦嘛」、「你啲相同片」、「幫你印出嚟 貼喺學校」。

被告數日後被捕,警誡下承認在第一次事件中有觸摸X的陰莖手淫並拍片,但否認記得有發生第2及3次事件,又指訊息中所指的是X踩單車時拍下的照片及影片。被告自言不清楚X的年齡,只知對方是中學生。

被告手機內有兩男手淫片段

警方事後在被告手機發現一段約90秒的片段,顯示有一名男子(下稱:男子A)用手幫另一名男子(下稱:男子B)手淫,但B試圖移開A的手及掩蓋自己的面容,A卻在拉下B的口罩後再自慰。期間有一把男聲要求另一男子刪除該段影片。

案件編號:DCCC21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