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及工黨等8成員 前年勞動節示威被指違限聚令 上訴駁回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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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黨及社民連在2020年的五一勞動節,於金鐘辦遊行,被票控違限聚令,有份參與的人士,包括李卓人、梁國雄、黃浩銘等8人,經審訊後被判罪成,判監14日但緩刑18個月。8人不服定罪及判刑上訴,高等法院今(18日)下判辭,駁回8人的上訴,全部維持原判。黃浩銘及曾健成今亦有到法庭,他們稱暫不評論判辭,但認為限聚令已應被撤銷。

8名上訴人:郭永健、何偉航、黃浩銘、曾健成、麥德正、吳文遠、李卓人及梁國雄,他們被控於2020年5月1日,在金鐘夏慤道海富中心外,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黃浩銘及曾健成今有到法庭取判辭,黃稱暫不評論判辭,但覺得限聚令至今應被撤銷。(朱幼麗攝)

他們在上訴時曾爭議限聚令是否合憲,又指他們分成兩組人遊行,並有保持距離,認為他們的和平示威權利不應受到干預。律政司代表卻反駁指,法例雖指出每距離1.5米是合適,但不代表1.5米就是金科玉律,只是讓執法人員有一個指標,讓市民保持適當距離,並非如上訴方昨天所講,只要有足夠距離便可假定是不同群組。

官指眾被告執意違規

法官黃崇厚下判辭指,8名上訴人當時為爭取勞工權益而示威,眾人距離亦很近,構成受禁羣組聚集,他明白眾上訴人提出訴求,是別具意義,但認為除遊行外,還有很多其他表達方式,駁回定罪的上訴。

刑期方面,黃官認為雖然該次遊行時間不長,但規例對防疫有重要性,若市民不遵守,會對防疫工作造成重大影響。8名上訴人卻執意違規,增現場播疫風險,若從輕發落,會向公眾發出錯誤訊息,維持原判。

案件編號:HCMA 1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