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助理掌摑自閉症男生 上司求情指人手不足 官指嚴重判社服令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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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三院轄下特殊學校的一名社工助理,涉於去年拉址一名男學生的頭髮,又勒頸和施以掌摑。事件被揭發後,助理離職並自首,並向警方稱學生有自殘傾向,勒頸是為防止學生傷害自己和他人。助理早前承認1項普通襲擊罪,他的前上司亦撰信代為求情,指當時中心人手不足,被告是個盡責的人。裁判官溫紹明今(12日)在東區法院判刑時指,本案涉違反誠信,屬同類中較嚴重的級別,但考慮到被告有悔意,事主的傷勢亦不算嚴重,判社工助理社會服務令140小時。

前上司求情指宿舍人手極不足

被告麥人丰,30歲。控罪指他於2021年10月3日,在南區香港仔惠福道4號東華三院徐展堂學校(宿舍)B座一活動室襲擊X。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前上司在求情信表示得知被告犯案感到十分詫異,稱被告過去工作表現良好、盡責,認為此次事或可歸咎於宿舍人手比例不足,正常職員與宿生的比例應為1比8,案發時卻高達1比22。

被告麥人丰(左)承認普通襲擊,判社會服務令140小時。(劉安琪攝)

官指被告違反誠信判監也不為過

溫官判刑指,雖然此控罪不算十分嚴重,但本案涉及違反誠信,屬同類中較嚴重的級別,即使判囚亦不為過。但法庭最後考慮到被告無案底,現有真誠悔意,事主的傷勢亦不算嚴重,相信其已上了寶貴一課,往後能否在其專業上繼續工作亦成疑問,事件對其影響亦輕,故判他社會服務令。

校方翻看閉路電視揭發

案情指,患有自閉症、過度活躍症及輕度弱智的事主X,案發時21歲,於該校就讀中六。該校校長收到X的報告,指他腳指尾骨折,獲醫生批出病假,但X無法表達如何受傷。校方翻看閉路電視,發現X拌倒所以腳部受傷,但亦同時發現被告曾勒X的頸,並拉扯其頭髮和掌摑他。被告事後辭職和向警方自首。他警誡下稱,勒頸是為防止有自殘傾向的X傷害自己和他人,對其他襲擊未有回應。

案件編號:ESCC 105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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