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缺席審前聆訊 消息指染新冠肺炎在院隔離 身體狀況正常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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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今(30日)在高等法院進行第2次案件管理聆訊,黎因健康問題未能出庭。據悉。黎於本周二確診新冠肺炎,隨即送入院治療。他在院內隔離,身體狀況正常。若確診7日後檢測證實康復,可安排重新出庭。而法官庭上表明不會押後審期,案件將如期12月1日開審。
四名被告: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和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他們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黎正申請英御用大律師代表
辯方亦提及,黎正申請一位英國的御用大律師,在審訊時代表他,遭律政司長及大律師公會反對。此外,控方指或就美國《香港自治法案》制裁官員一事,傳召專家證人。
官稱不會因黎另有訴訟押後審期
法官今指示控辯雙方於審訊前呈交同意案情。此外,黎智英早前入稟司法覆核,挑戰警方檢取其手機的新聞材料。法官李運騰表示,不論相關材料會否影響本案,法庭都不會接納押後申請。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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