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五成受訪街道清潔工有熱疾病症狀 環團勞團促保障戶外工作安全
本港今年異常酷熱,酷熱天氣日數接連打破紀錄,天文台亦預測今日(14日)氣溫或高達36度,或再刷新最熱9月紀錄。
環保團體綠色和平與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今日發表《酷熱天氣對街道清潔和防治蟲鼠隊戶外工友的健康影響》調查,發現逾五成受訪工人,在過去兩個月的酷熱天氣工作時曾出現熱疾病症狀;同時有八成受訪工人期望,當局須訂立具有法律效力的指引,保障工人戶外工作時,減低中暑風險。兩團體促港府適應氣候變化,增訂針對熱疾病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提高戶外工作者,在酷熱天氣下的工作保障。
勞工處回覆指,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須提供或維持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屬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統,這包括在工作地點實施適當的風險控制措施防止僱員在工作時中暑,如沒有遵守有關條款最高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該處指,考慮到香港夏季天氣愈來愈熱,正根據香港暑熱指數制訂更具體指引,要求僱主在酷熱天氣下按照訂明的準則,採取所須的預防中暑措施,包括制訂適當的工作及休息時間安排,並計劃於今年10月諮詢各持分者及於明年夏季推出新指引。
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與綠色和平的共同調查在今年8至9月期間,以問卷形式,訪問150名街道清潔工人和防治蟲鼠組工人,並實地調查11名工友在酷熱天氣下的工作環境,及所承受的身體影響。調查發現,近九成受訪工人同意或非常同意,過去10年香港天氣越來越熱(98%);同時有超過六成受訪者認為,熱天對他們工作有很大或非常大影響(66.7%)。
調查亦發現逾半數受訪工人,在過去兩個月酷熱天氣下工作時,曾出現熱疾病症狀(52.7%),包括量眩、呼吸困難、頭痛、體力不支等。
綠色和平與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認為,目前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未有就預防中暑,訂定具體安全標準。至於《酷熱環境下工作預防中暑》指引及相關風險評估,亦未足以促使僱主執行預防中暑評估及措施。
大部份受訪工人指僱主未有實施預防熱疾病措施
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與綠色和平共同調查,大部份受訪工友認為在過去兩個月的酷熱天氣期間,大部分僱主未有實施預防熱疾病的措施。六成工友表示,僱主未有提供闊邊防曬帽(64.6%);九成受訪工人表示,僱主未有提供便攜式風扇 (90%)。在所有預防熱疾病措施的選項當中,只有「提供足夠飲用水」一項,有近七成(68%)受訪工人稱僱主有提供。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政策研究幹事羅佩珊認為,除提供飲用水之外,其他預防中暑措施,僅列於兩份指引之中,法律效力不足以讓僱主遵守,足見立法保障員工免受中暑風險的重要性。
酷熱工作兩三小時才休息10分鐘 工友萍姐:熱到頭暈眼花
63歲、在港島區從事戶外防治蟲鼠工作的萍姐每周需工作六天,每日工作八個小時。團體今次跟隨萍姐實地調查兩三個小時內,發現她工作必須戴著口罩、眼罩、防護服等,只能休息五至十分鐘,酷暑下熱到頭暈眼花。
背著四公斤重滅蟲水、二十多公斤滅蟲器等物品 常生熱痱
萍姐表示,滅蟲時需背著四公斤重的滅蟲水、二十多公斤的滅蟲器等物品,酷熱天氣下全副武裝的萍姐常常汗如雨下。近年來身上甚至生出熱痱。萍姐憶及,早年曾在南丫島工作時昏倒,幸而工友扶著照應,休息幾分鐘後仍得繼續工作。
相對幸運的是,萍姐工作的隊伍獲得補貼,金額供她每日可自行購買最多兩隻水,然而她的補貼並不普遍,團體走訪過的其他地區的工友均沒有此項待遇。大多數工友在緊急情況下才能飲用僱主提供的六瓶飲用水,且需自行購買補充。
現時指引不清晰阻嚇力不足 促立法使各方有例可循
羅佩珊表示,現行一般性責任條款存在三大漏洞,包括法律效力不足、缺乏清晰要求及安全標準、各方僅參考指引無例可循。
政府最快本月將就《中暑風險評估指引》展開諮詢,團體促請政府因應氣候變化,針對熱疾病訂立相應的職安健條例,提高僱主向僱員提供適當防暑安排和裝備的法律要求,並將熱疾病納入可補償職業病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