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食環警方巡酒吧食肆 27人違防疫例被票控 庫房進帳13.5萬元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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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疫情持續高企,衞生防護中心多番呼籲市民中秋節減少聚集和跨家庭聚會。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10日)表示,昨日迎月(9日)至今日中秋正日凌晨,合共巡查了596間酒吧和餐廳處所,當中合共10名處所負責人被檢控,27名顧員或員工被票控罰款,以定額罰款5,000元計算,庫房再進帳13.5萬元。

▼9月4日 警方公布一連7日嚴厲執行防疫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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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處截圖)

合共巡查44間酒吧及552個其他餐飲處所

食環署指,與警方昨日至今日凌晨,巡查了44間酒吧/酒館和552個其他餐飲處所,並分別檢控3名和7名處所負責人,以及分別票控17名和10名顧客/員工。

三間酒吧被罰停業7日或14日

當局指,已要求相關處所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違規處所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情況後的翌日起,在下午六時正至翌日上午四時五十九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不得安排多於二人同坐一桌,為期3至14日,或要關閉處所7至14日,當中有一間酒吧須關閉7日,兩間要停業14日。

(政府新聞處截圖)

當局提醒,有關人士必須嚴格遵從防疫規例及指定,包括「疫苗通行證」中「紅碼」及「黃碼」的相關規定,以及參與宴會活動的餐飲處所顧客須遵從有關快速抗原測試的規定。

食環署強調,會繼續加強巡查各區酒店/酒館、其他餐飲處所及若干其他處所,向違反防疫規例的處所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並強調近日疫情持續嚴峻,執法部門會持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呼籲負責人及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應同心協力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6月16日起 入酒吧前須出示快測陰性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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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務負責人違反第599F章規例或「疫苗通行證」的規定及指示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身處餐飲處所或其他指明處所的人士亦須遵從適用於他們的要求;違反有關規定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8月28日 出席宴會需快測陰性實施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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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顧客在餐飲處所內違反同坐一桌人數上限的規定,可按《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被定額罰款5,000元;在非餐桌飲食時沒有佩戴口罩的人士,可因觸犯《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被定額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