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需要由醫保公司決定 惹醫生鬧爆 陳家強:保險公司無改條款

撰文:黃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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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保險早前向私家醫生發信,指投保人若入院接受無「醫療需要」的程序,或不獲賠償住院費用。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於立法會會議,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質詢,保險業監理處有否跟進。陳家強回應指,保監處認為做法不涉更改保單條款,不損投保人利益,如投保人與保險公司有索償爭議,可向保險索償投訴局投訴。
本身是醫生的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批評,說法向保險業界傾斜。外科專科醫生林哲玄亦質疑,若保險公司無改條款,但市民根本不清楚醫療需要原來並非由醫生決定,保險公司在銷售保單時,或有誤導成份。

友邦保險早前向醫生發信,指12種病症或急症的病人入院治療可獲賠償。(資料圖片)
就AIA向醫生發信事件,陳家強認為保險公司無改條款,不損投保人利益。(資料圖片) 

「醫療需要」應該由醫生決定,還是保險公司決定,近日引起廣泛討論。事件源自友邦保險在今年初,向私家醫生發信指照腸鏡、白內障等可以在日間醫療中心進行的程序,如非有「醫療需要」不賠入院費。有私家醫生直指,有關信件是「市民頭上一把刀」,令市民對醫療保險失去信心,政府有需要處理。

陳家強:無損投保人利益

陳家強在立法會回應事件,指保險是一種群體風險共承的安排。保險公司須確保由客戶保費匯集而成的「保險池」用之有道,令保險體系及醫療體系持續健康發展,否則所有投保人都面對每年大幅的保費上調。

保監處已向友邦保險了解詳情,該保險公司確認函件的目的是就現有保單條款,與醫生作出溝通並加以釐清,並不涉更改醫療保單條款。由於無涉及更改保單條款,處方不認為相關事件會引致醫保申索爭議大幅增加,或有損投保人利益。如投保人與保險公司有索償爭議,可向保險索償投訴局投訴,投訴局旗下設有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由獨立人士擔任主席,專責處理個人保單引起而不超過100萬港元的索償投訴。

林哲玄批評,醫療需要由保險公司決定,而非由醫生決定,並非市民一般認知。(資料圖片)

郭家麒:陳說法向保險業界傾斜

本身是醫生的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表示,對陳家強回應感到失望,認為他的說法是向保險業界傾斜。他指,信件確實會令病人「有病唔敢醫」。他又斥保險公司發出有關信件,實際上是有改變投保人是否獲得賠償機會,「根本是改動了條款」。他認為,保險公司應該向所有投保人了解,對方是否同意有關條款改動,如果不同意,可讓市民終止保單並退回金錢才公道。

外科專科醫生林哲玄批評,醫療需要由保險公司決定,而非由醫生決定,並不是一般市民認知。如果大部份市民根本不清楚上述條款,而保險公司說信件只是「釐清一貫做法」,那麼保險經紀在銷售保單時或有誤導。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今次糾紛主要是醫生與保險公司意見不同,認為保險公司在病人申請索償前,提醒市民保障範圍,也非不可接受。他提醒消費者最重要是投保人在購買保險前,要了解清楚保障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