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線報】領展拆售車位 業主違契租街客 議員:推高車位租金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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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停車場車位一度成為投資者吹捧的投資工具,領展前年出售旗下屋苑停車場予單一投資者,投資者再拆售予小業主獲利,但卻遺下車位租賃權問題。
按車場地契,車位不能出租予屋苑居民以外的街外客,但《香港01》記者日前以街外客身分「放蛇」接觸一名車位業主,對方明知有問題,但仍願出租車位予記者,更教路:「我給你住戶證便可以扮作住戶,地產公司是這樣教我,還告訴我很多人也是這樣。」有議員批評此舉拉高租金,亦可能令車位不足租予屋苑住戶。

接近300個車位的興田邨停車場,前年拆售時,不足2小時內便沽清。(網上圖片)

地契規定車位只可租住客訪客

根據興田邨地契,停車場只供3類人士使用:1. 業主、2. 租客、3. 探訪住戶的真誠訪客,其他人士則不能租用車位。《香港01》接到投訴,指有車位業主在網上放租,但沒有規限只有上述3類人士才可承租。記者日前以街外人身分「放蛇」,在網上尋找興田邨車位租盤,成功聯絡到一名化名林先生的車位業主,假扮與他簽約。

記者假扮街外客,約見車位業主洽談承租車位,對方明知車位不能出予街外客,但教路稱會給記者住戶證,車輛便可自由出入。(香港01記者攝)

車位業主無視地契規定 照向街外客出租

該車位位於名為「藍天新城」的興田停車場B層車位,月租2,600元,包差餉及管理費,合約為期1年。記者查詢是否街外人也可承租,林先生保證無問題,著記者毋須過分擔心,「平日出入使用住戶證,就不用擔心被發現不是興田邨的居民」。

記者追問指地契規限租用者必須要上述3類人士,擔心身分被揭穿時需負上法律責任,林先生則道:「理論上必須為該屋苑居民,而且需要提交住址證件文件以核實身分,不過地產公司指現在很多租用車位的租客,都不是興田邨的居民,即使被追查都難以證實身分」。他續指租用車位是業主與租戶之間的事,管理公司不會巡查。記者曾聯絡興田邨管理公司,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租車網上出現多個藍田興田邨的停車場車位予市民進行租售。

議員:車位無限制出租拉高租金

工聯會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指,雖然地契條款車位只能租用予興田邨居民,但地政總署卻表示不會就此而進行巡查及執法,變相令投資者在無限制下隨意租售予任何人,形成價高者得的迹象,嚴重拉高租金價格。

他強調現在興田邨的停車場租金平均一年增加百分之10,而且有居民曾向他投訴受到無良業主壓榨,稱如約滿後需續約的話,必須加價至附近的停車場租金一樣,否則續約無望。

律師梁永鏗表示,車位業主違反地契出租,最大的懲處是地政總署有權充公該車位。《 香港01》上周四向地政總署查詢事件,但至截稿時仍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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