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機管局高層及分判商東主 涉機場三跑合約貪污380萬元
香港機場管理局一名高層人員及一名分判商東主就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涉嫌貪污,被廉政公署拘捕。廉署昨晚(18日)落案起訴二人,分別控告他們涉嫌收取及提供賄款共約380萬元。兩名被告今早(19日)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指稱有機管局人員在參與三跑道系統項目時涉嫌利用職權貪污,遂展開調查。廉署過去兩天進行代號「暴雪」的執法行動,拘捕共30人,當中包括上述兩人。
廉署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於現階段起訴李永輝(47歲),為機管局首席高級經理;吳啟安(65歲),是卡樂工程有限公司(卡樂工程) 獨資董事兼股東。
被指2018年起多次收受賄款 優待分判商
李永輝被控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而吳啟安則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李永輝於2017年加入機管局任職高級項目工程師,並於2022年5月獲晉升為首席高級經理,他於案發時負責監督三跑道系統項目多份工程合約。吳啟安是三跑道系統項目分判商卡樂工程的獨資董事兼股東。上述涉嫌罪行於2018年10月25日至2022年6月7日發生。
其中一項控罪指李永輝涉嫌與吳啟安及/或其他身分不詳人士一同串謀,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賄款共約240萬元,作為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吳啟安或卡樂工程的誘因或報酬。另一項控罪指吳啟安涉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以相同目的向李永輝提供賄款共50萬元。
涉及填海工程及泥沙供應合約
餘下一項控罪指李永輝涉嫌與另一名三跑道系統項目分判商經營者一同串謀,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賄款共約90萬元,作為協助上述分判商從三跑道系統項目主要填海工程承辦商取得供應泥沙或其他填海物料的合約;以及協助加快該工程承辦商向上述分判商發放工程款項的誘因或報酬。
廉署發言人指出,此宗貪污案件與工程及物料供應合約的審批、行政及財務事宜有關,廉署調查並未發現任何資料顯示當中涉及工程質素及物料規格方面的問題。廉署會繼續與機管局保持緊密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