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修例打擊棄置車輛 業界憂誤殺古董車 運輸署:可申請豁免
港府近日打擊衞生黑點,包括清理棄置汽車。運輸署署長羅淑佩近日表明,當局擬修例,車主若兩年內無為車輛續牌、取消登記或取得豁免,便即屬違法。若涉非法棄置車輛,更可判囚。
不過有關修例惹來爭議,香港運輸物流學會特許會員陳嘉朗表示,不少車主現時會在私人地方收藏汽車,例如古董車。車主未必會領牌,批評當局修例或「殺錯良民」,侵害古董車收藏者權利,令他們突然墮入法網。
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亦有同樣憂慮,即使要修例清除街道廢棄車輛,條例上亦要保障上述收藏行為。他又指,劏車場近年已堆積如山,電單車的回收價值較低,劏車場可能拒收,認為政府有責任提供配套回收廢車。
運輸署回覆表示,在特殊情況下,例如古董車,會接受豁免申請。另外,修例通過後,會停止取消長期未領牌車輛的登記,如車主在接獲通知的限期後,仍未妥善處理該車輛並取消登記,署方將採取法律行動。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日前指,如登記車主兩年無續牌、取消登記、或未獲當局豁免登記,將屬違法,該署仍正就罰則與律政司商討,料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若修例建議獲通過,新安排會於2024年初生效。她期望透過修例後,可打擊車主隨處棄置車輛。
陳嘉朗表示,不少人有不同原因而兩年未為汽車續牌,例如收藏古董私家車、古董巴士,甚或疫情下部份商業車由於欠缺生意,故一直未續牌。據其觀察,部份專營巴士可能都近兩年未續牌。他續指,若相關人士一直未打算將汽車駛出路面,又未有霸佔公地,但按照當局的修例建議,他們將來同樣會墮入法網,批評措施並不合理。
陳又提到,現時如要取消登記,便只能拆毀車輛,或是將車移送至外國,但如委託認可承辦商拆毀,其實即為車輛領取「死亡證」,以後都無法再領牌,亦未必符合相關車主意願。
陳嘉朗︰當局應繼續保留未續牌車輛的車主身份 以便追究
羅淑佩日前指,現時的道路交通條例374E章存在漏洞,車主在登記車輛後兩年仍未領取牌照,不屬違法;署方會發信通知車主要在15日內為車輛續期,如車主不理會,其車主登記會被取消,結果相關車輛被棄置後,當局亦無法追究。
陳嘉朗認為,除非車主申請取消登記,否則應繼續保留其車主身份,只要他持有該車輛,當局便可以繼續追究其責任。陳又稱,廢車棄置問題尤來已久,涉及多個部門,建議政府設立聯合辦事處處理。
汽車會李耀培︰條例應豁免古董車
李耀培則表示,理解當局需要清潔市容,本身並非壞事,但確會衍生問題。他同樣稱,條例應豁免古董車,部份車主即使有意申請牌照,但維修隨時需花兩年或以上,認為新措施「不能一刀切話犯法」。
李耀培又指,在疫情之下劏車場已爆滿,棄置車輛無法出口;加上電動車「一換一」計劃,劏車需求上升,更加令汽車堆積如山。他續指,部份電單車車主希望劏車,但本身電單車車價低,商業價值不高,車場無利可圖因而棄收,最終車主或因此隨街棄置。李認為,政府有責任解決回收棄置車輛的問題,提供合適配套及場地。
運輸署︰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接受豁免申請
運輸署回覆表示,在新修訂下,運輸署只有在特殊情況下,例如古董車,才會接受豁免申請。此外,如車主因各種原因,未能及時續領車輛牌照,例如車輛因疫情滯留內地等,署方會酌情考慮延長相關期限,惟車主必須提供相關文件作證明,而且須在已延長的限期前續領車輛牌照,否則仍會被檢控。
運輸署續說,在修訂通過後,運輸署會停止取消長期未領牌車輛的登記,車主在此期間可有足夠時間,處理其名下車輛,並向運輸署取消登記。當法例在2024年生效後,如車主在接獲通知的限期後,仍未妥善處理該車輛並取消登記,署方將採取法律行動,向有關車主追究責任。署方建議將刑罰定在一個較高的水平,以達到足夠的阻嚇作用,同時反映政府在清理棄置車輛時所衍生的成本,正就刑罰水平徵詢律政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