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匪劫車遇截照直衝 警員向車頭開槍仍未停 兩男囚6年半至9年
四名青年前年亮刀劫去一輛七人車,警員其後在粉嶺公路上發現該七人車並展開追截,七人車不但未有停下,更一度撞倒一名交通警。有警員開槍射中七人車頭,惟七人車仍繼續加速,直至撞到欄杆才停下。四人早前承認搶劫和危險駕駛等罪,高等法院法官今(9日)判刑時指,四人似乎非案中主謀,但他們有計劃糾黨犯案,其中一人為逃避警方追捕,更以極惡劣的態度駕駛,遂判兩名較年輕的被告入教導所,負責駕車的被告入獄6年半,涉及串謀販毒的被告則入獄9年。
4名被告:陳鉅耀(20歲,跟車工人)、王子樂(18歲,學生)、羅雪浩(30歲,洗車員)和黎泳伸(19歲,學生)。四名被告承認1項搶劫罪,陳另承認1項危險駕駛罪,王另承認1項串謀販毒罪。陳和羅均有案底,其中羅於2013年因3項搶劫罪,被判囚5年8個月。
兩年輕被告判刑偏重輔導
法官判刑指,四名被告有計劃糾黨犯案,除搶劫事主的金錢外,亦搶去其七人車,並以刀傷及事主的頸。他們似乎非案中主謀,亦有不同角色,但刑責不相伯仲。
就案發時年僅16和17歲的第二被告王子樂和第四被告黎泳伸,法官指兩人的判刑應偏側重輔導,多於懲罰,考慮被告沒有案底和認罪等,法官遂判處兩人進入教導所。
被告危駕令警長受傷及多車受損
至於亦涉及危險駕駛罪的首被告陳鉅耀,法官指他在案發時為逃避警員的追捕,以極惡劣的態度駕駛搶劫得來的七人車,令警長受傷和多輛車受損。法官最終就該罪和搶劫罪,判陳入獄6年6個月。
涉串謀販毒被告判囚9年
法官續指,第三被告羅雪浩有搶劫案底,明顯上次的判刑對他起不了警愓的作用,因此是次調高搶劫罪的量刑基準,以反映他漠視法紀的態度。法官最終就搶劫和串謀販毒罪,判他入獄9年。
事主收訂單要求載客至流浮山
案情指,事主於2020年4月3日收到訂單,要求前住流浮山,遂駕駛七人車到大圍接載四名被告。期間黎聲稱暈車,事主停車查看,羅卻從後用刀挾頸打劫。事主因此交出1000元及車匙。4名被告立即駕走其七人車,事主報警。
警方於半小時後,在粉嶺公路發現涉案七人車,便響號追截。七人車以時速116公里行駛,雙方追逐約11公里後,七人車因交通擠塞而慢駛。
有警員曾拔槍並向車頭開一槍
另一輛警方電單車到達,七人車突倒車撞向鐵騎,車上的交通警立即跳車。另外兩名剛下警車的警員見狀,即拔槍戒備,並警告七人車。惟七人車繼續駛向其中一名警員,警員因此向車頭開一槍,但七人車未有停下,撞到一部警車後生仍繼續加速,失控撞到欄桿才停下,四名被告因此被捕。
羅在警誡下稱,早前幫名叫「金魚」的人販毒,但結果毒品被劫,因而欠對方80萬,終在其指示下犯案。
案件編號:HCCC17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