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黃碼|政府公告未列明禁戶外運動 持黃碼或可免口罩跑步打波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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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公布縮短抵港者酒店檢疫及實施「紅黃碼」安排。完成三天酒店檢疫者,最快今日(9日)起可持「黃碼」離開酒店,接受四天家居醫學監察期間,可上班上學、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及進入商場等,但不得進入高風險場所包括食肆、酒吧、髮型屋,亦禁止踏足室內體育處所及泳池等。
不過,戶外運動又是否包括其中?根據現時規例,一般市民可獲准於戶外除口罩做運動,翻查政府公告,未見港府禁止「黃碼」人士於室外做運動。據悉,當局以第599I章即「口罩令」作依歸,「黃碼」人士戴口罩要求與市民大眾「睇齊」,此或意味「黃碼」人士或可免口罩做戶外運動。不過,當局至今從無定調做運動是否屬於日常必需,故相信其擁最終決策權。

▼8月8日 政府公布「3+4」隔離酒店檢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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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醫務衞生局昨日晚上公布的最新規定,「黃碼」人士的活動範圍會受到限制,可進行風險較低的日常必須活動,例如乘搭交通工具、上班、進入超級市場及街市等,但不得進入涉及不佩戴口罩或群組活動的高風險場所,包括受第599F章規管的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處所,包括食肆、酒吧、健身中心、室內體育處所、泳池、髮型屋及宗教處所等,另包括須以目視方式檢查「疫苗通行證」處所,例如戶外公眾娛樂場所、戶外體育處所及戶外活動場所。

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學校和指定醫療處所亦屬禁止之列,但返工、返學及在指定醫療處所接受服務的「黃碼」人士,則不受限制,惟需視乎僱主或負責人有否按自身需要訂立額外規定或要求。

上述限制意味「黃碼」人士無法進入室內運動場所,包括康文署轄下體育館及各私營健身室,但戶外運動又如何?翻查醫務衞生局昨晚公告,未見包括在內,另上屆港府早在兩年前已放寬第599I章「口罩令」的豁免範圍,包括容許市民在戶外體育處所做運動時毋須佩戴口罩,惟隨疫情嚴峻,再度收緊安排,但自今年5月起已「解禁」,故現時於公園或緩步徑等,均見不少無戴口罩的戶外運動人士。據了解,當局未有明文限制「黃碼」人士進行戶外運動,亦無列明期間須戴口罩,故相信「黃碼」人士與公眾同受第599I章規管,做運動時可免佩戴口罩。

「口罩令」放寬後,有市民除口罩於海濱跑步。(資料圖片)

不過,另一爭議點則在於做運動是否屬於日常必須,前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曾指,在戶外做運動時相比在室內的感染相對上風險較低,並能有助保障身心健康,「令市民有強健的體魄繼續應對疫情」,惟醫務衞生局盧寵茂至今從未就此定調,相信其擁最終決策權。

政府昨日公布周五(12日)起採取「3+4」檢疫方案,由海外或台灣經機場抵港者,將由現時的七天酒店檢疫,縮短至三天,隨後四天則屬家居醫學監察期,期間可上班上學,但不准進入食肆和院舍等處所。一般而言,「黃碼」僅適用於家居醫學監察期間,如期間並無確診,抵港第七天即會轉回「藍碼」,屆時可解除所有活動限制。

政府宣布從海外及台灣抵港人士檢疫安排,由7日酒店檢疫,改為3日酒店檢疫隔離及4日家居醫學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