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展鵬光顧按摩店涉賣淫案 警員突上門搜查 按摩師露慌張神色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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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安處首任處長蔡展鵬疑曾光顧的按摩院,被揭疑有提供色情服務案續審,放蛇警今(9日)續在東區法院作供,他憶述第3次喬裝顧客到涉案按摩院時,女按摩師稱她只提供最低價的兩項服務,他選了最便宜的手淫,未幾其隊員便依計劃上門搜查,他見按摩師變得慌張,並向他說:「差佬啊!你快啲著番啲衫。」
第三次放蛇按摩師只提供兩服務
偵緝警員郭建燊稱,他於2021年3月19日第三度到位於灣仔的VIET SPA放蛇,並趁他獨自在房間等候時,致電在譚臣道候命的同僚。當日他獲安排由Julia接待,Julia進入房間後向郭稱:「500蚊、600蚊揀一個,我剩係做呢兩樣。」郭選擇了500元的手淫服務。Julia便為他按摩約3分鐘,郭突聽到房外傳來嘈吵人聲,並有人敲門稱:「警察!開門!」Julia聞言神色慌張,並即叫他穿回衣服。
涉案按摩院VIET SPA位於灣仔。
有向同僚指認兩名女被告
郭聽罷穿好衣服坐在床上,Julia便開門予偵緝警員18062進入。郭之後走到大廳見到兩名女被告:李亦晴和元秋香坐在沙發上,郭稱有向同僚指認兩人,兩名被告之後被捕。
四名被告:女按摩師李亦晴(36歲)、無業女子元秋香(34歲,越南籍)、女按摩師張明芳(35歲),及無業男胡炳雄(61歲)。3名女被告各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指她們於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19日期間,在灣仔莊士敦道勝意大樓1樓,即VIET SPA,管理賣淫場所;李及元另被控一項管理沒有有效牌照的按摩院;唯一男被告胡炳雄則被控在同一期間同一地點經營賣淫場所,及經營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
案件編號:ESCC 1161/2021
其中三名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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