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工申請關愛基金夾500元 稱給職員食飯用 提供利益罪成囚5周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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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散工申領低收入新來港人士的1萬港元津貼時,涉嫌在補交資料時,於信封內夾了一張500元紙幣,被廉署拘控,早前被裁定提供利益罪成,案件今(2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崔美霞說,關愛基金計劃是為低收入家庭而設,被告以貪污手段申請津貼,會對其他申請人造就不公,罪行性質嚴重,必須處以監禁,並判被告入獄5星期。

被告楊基鋼(62歲),被控於2020年12月9日至10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關愛基金秘書處職員提供500港元,作為協助他申請關愛基金「低收入家庭的新來港定居成員一次過津貼」之誘因或報酬。

被告楊基鋼因賄賂關愛基金辦事處的職員,被廉署拘捕。(資料圖片)

補交資料時500元鈔票

案情指,被告2020年10月中遞交該計劃的申請表。一名關愛基金秘書處職員2020年12月初發現被告的申請資料不詳,遂發信要求被告從新申請。關愛基金秘書處2020年12月10日收到一個內附一張500元鈔票的信封,信封上寫了被告的名字和住址。秘書處一名職員當日兩次致電被告,向他查詢附上鈔票的原因。

被告表示該筆錢是「手續費」,該名職員表示毋須手續費,要求被告領回款項,被告向職員稱:「你地食飯要啦。」關愛基金最後把案件轉交廉署處理。

廉署指額外打賞屬賄賂

廉署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以行賄手段獲取公共服務。如某項公共服務涉及收費,當局會以公開方式列明應付費用及繳交方法。若申請人以額外「手續費」或「打賞」賄賂機構人員批核申請,即屬違法。

案件編號:KCCC 303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