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學思政4成員擺街站涉發仇恨言論 呼籲對抗當權者 認煽動候判
「賢學思政」前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黃沅琳和朱慧盈,涉7次攞街站時,發放大量煽動仇恨政府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訊息,包括呼籲他人對抗當權者,揭竿而起,建立香港民族,和煽動勿安裝和使用安心出行等。四人被控1項《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今(29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案件押後至9月24日,進行求情和判刑。而早前獲批保釋的朱慧盈,亦被撤銷保釋,4人還柙看管。
4名被告依次為:王逸戰(21歲)、陳枳森(21歲)、朱慧盈(19歲)和黃沅琳(20歲)。
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在香港和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1)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2)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賢學思政是宣揚政治立場的組織
案情指,「賢學思政」於2020年5月成立,以宣揚政治立場。首次被告為「賢學思政」的召集人和秘書長,第三及第四被告人則是發言人。控方指案發期間,「賢學思政」7次在沙田港鐵站外、西洋菜南街及豉油街一帶和銅鑼灣港鐵站外等擺街站,四名被告或為講者,或作簡短發言,或協助設置和管理街站。
擺街站煽動對抗當權者
被告在擺街站時煽動他人對抗當權者,聲援「12 港人」和被法庭判監的示威者,亦曾呼籲他人反抗疫情防控措施。他們又曾在公開發言中,著他人參與抗爭,對抗現有當權者,又指抗爭不會是一場傳統社會運動,而是以「揭竿而起」、「革命」和「戰爭」的形式進行。抗爭會持續,直至香港重光和現有當權者被推翻。
為建立香港民族作準備
他們煽動他人裝備自己,訴諸暴力和建立香港民族,並著他人為此作準備。首被告稱「賢學思政」會開辦讀書班和拳擊班,為未來做好準備。
部份被告曾叫光時口號
首被告、第三及第四被告人亦曾帶領公眾叫喊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此外,第三被告人曾煽動公眾勿安裝或使用「安心出行」程式,和進入指定處所時提供虛假資料,令當局難以追蹤感染源頭。四名被告於2021年9月被捕。
辯方求待國安法上訴案裁決才判刑
辯方指,由於上訴庭將於本年9月5日,就一宗《國安法》案件頒發判辭,因此望把本案押後至9月24日。資料顯示,「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涉多次高呼「光時」和港獨口號等,被衣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判囚5年9個月。上訴庭早前審理馬就刑期的上訴,現正等候裁決。
案件編號:DCCC98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