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闖立會13人判服務令 官:認同為公義但不應動武

撰文:趙楚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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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去年應訊前在法院外請願,聲言案件是政治檢控,表示不滿。(資料圖片)

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年6月於立法會審理,有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企圖闖入,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在內的12人,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另一人已認罪,全部13人今日於東區法院分別被判80小時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黃浩銘何潔泓稱無悔

黃浩銘及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均在庭上表明,對當日所為並不後悔。黃強調不會請求輕判及減刑,即使判監亦不會改變想法,為了公義和基層,將會繼續做認為正確的事。何則回顧眾被告行動後,坐在現場合作地等待警方拘捕,雖然有人認為愚蠢,但他們認為這是有承擔的表現。

裁判官溫紹明稱早已預料得到,各人對行為不感後悔,否則是有失原則。溫認同眾人為弱勢發聲,但應反思犧牲別人的生命或安全是否公平,亦指暴力只會生出更多暴力,改用更聰明的手法表達訴求。

案情指去年6月13日,立法會財委會討論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期間,各被告梁曉暘、黃浩銘、劉國樑、梁穎禮、林朗彥、朱偉聰、何潔泓、周豁然、嚴敏華、招顯聰、郭耀昌、黃根源及陳白山,涉推倒立法會外的鐵馬,以竹枝及雨傘撬開立法會玻璃大門。12名被告均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企圖強行進入罪不成立,其中認罪的黃根源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陳白山及招顯聰判150小時,其餘被告均判120小時。黃浩銘認為判刑合理,但表明會就定罪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