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男警涉4擊女友 包括用摑、搣、踢等方式 案押後至11月審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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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男警員疑因與女友發生感情糾紛,在不同地點4度襲擊女友,包括掌摑對方、搣及腳踢對方。他今(27日)在東區法院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共4罪,案件排期至11月14日開審,審期預計2天。控方表示將傳召兩名控方證人,其中事主現身處澳洲,將回港作供,另有約一小時的片段呈堂;辯方則表示至少有一名辯方證人。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候審。

被告彭天裕(26歲)被控於2021年7月5日至12月24日,分別在屯門富泰邨秀泰樓一單位、鰂魚涌東隅服務住宅、紅磡都會軒一單位及寶琳地鐵站襲擊黃潔明。

案件編號:ESCC602/2022

被告彭天裕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等4罪。(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