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停電賞罰機制 停電85分鐘已罰到頂 議員:以往無諗過咁嚴重
元朗朗屏中電電纜橋上月21日發生大火,導致元朗、天水圍及屯門大停電,中電日前向政府提交進一步報告。根據報告,今次停電時間長達13小時,逾17.5萬戶受影響,估計單是今次事故,中電將被扣減准許回報0.015%作懲罰。另外,中電亦料無法得到「供電可靠性」項目的獎勵,推算除了有機會被罰1,600萬元,亦或較過去三年少收1,600萬元「獎勵」。
不過根據《管制計劃協議》,在「恢復供電」項目中,電力中斷時間的懲罰至85分鐘已封頂,故雖然今次事故停電時間達770分鐘,不過中電最高懲罰亦只為扣減准許回報0.015%。有立法會議員認為,以往制定《管制計劃協議》時,「無諗過會發生咁嚴重嘅事故」,強調政府應經一事長一智,檢討懲罰機制。
▼6月21日晚 元朗中電電纜橋大火▼
根據中電於7月6日提交的進一步報告,電力於6月21日晚上7時10分中斷,經緊急調配後,於6月22日凌晨約1時半為約15.5萬受影響客戶恢復電力供應,並於當天早上8時為餘下約2萬客戶恢復供電,總共停電時間近13小時。
燒橋事故致「供電可靠性」降失獎勵 料將「賺少」1,600萬元
根據《管制計劃協議》,今次事故將觸及「供電可靠性」及「恢復供電」相關客戶服務表現的罰則。在「供電可靠性」方面,計算的準則為受影響客戶停電時間總和,如供電可靠度99.996%,則可獲在准許回報中得到額外0.015%作獎勵;如供電可靠度低於99.995%,則維持8%准許回報;如供電可靠度低於99.992%或以下,則要扣減准許回報0.015%作懲罰。
參考中電年報,過去三年中電供電可靠度亦達99.999%,估計可「攞盡」0.015%獎勵。不過單計及今年6月的大停電事故,已令供電可靠度跌至99.994%,雖然未達懲罰機制的門檻,不過亦未能如往年一樣取得獎勵,料將收少1,600萬元。
▼6月21日晚 元朗、天水圍大停電▼
恢復供電罰則只分兩級 停電超85分鐘罰款已封頂
至於「恢復供電」方面,計算因素為一年內停電時間及停電次數,若平均電網供電復電時間為65分鐘或以下,可獲准許回報中得到額外0.015%作獎勵;若多於85分鐘,則要扣減0.015%作懲罰。由於今次事故中停電時間達770分鐘,雖然遠超懲罰上限,不過仍只是扣減0.015%,即約1,600萬元。
另外,事故亦料影響中電執行董事及高層管理人員年度賞金。根據中電年報,年度賞金參考指標包括客戶意外停電時間,今次停電時間長達近13小時,估計年度賞金或遭扣減。
葛珮帆︰大停電後須全面檢討《管制計劃協議》 包括懲罰機制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認為,由於本港一向供電穩定,從未發生過嚴重停電事故,「以前覺得停85分鐘已經好大件事,無諗過會停咁耐」,因此《管制計劃協議》中懲罰機制於85分鐘封頂。她形容今次事故令政府經一事長一智,認為政府須全面檢討《管制計劃協議》,包括懲罰機制。
目前《管制計劃協議》中,電力公司的客戶服務表現是以全年表現作考量,有別於港鐵的事故懲罰機制,按單一事故逐單「埋單」。葛珮帆認為,下一份《管制計劃協議》有需要重新制定懲罰機制,而參考港鐵是其中一個可考慮方向。她又指,立法會將繼續跟進事件,或與其他相關的委員會舉行聯合會議,討論大停電事故。
▼6月21日晚 消防處首出動滅火機械人協助救熄元朗電纜橋大火▼